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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不起诉,专门学校,矫治...... 少年阿峰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4:48:48  来源: 云南法治报

  原标题:17岁,不起诉,专门学校,矫治...... 少年阿峰的故事

  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对17岁的涉案未成年人阿峰依法作出最终不起诉决定。历时8个月,从附条件不起诉、漏罪研判到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专门教育,在精准司法帮教下,这名曾叛逆不羁的迷途少年终于回归正轨。

  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全程实质监督,既以主动接受监督坚守法律底线,又以司法温情引航迷途少年。

  考察帮教

  阿峰是五华区一所职业院校的学生,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平时忙于生计,对其疏于管教和陪伴。2024年8月,阿峰跟着他人在五华区一便利店盗窃,涉案财物价值达数千元,同案成年主犯已被依法判刑。2025年7月,案件移送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初期检察机关曾考虑作出相对不起诉办结该案。

  但讯问时的细节改变了检察官的想法。“他父亲急着替他辩解,话没说完,孩子就梗着脖子顶撞道‘是你懂还是我懂’。”承办检察官章锟回忆说。当时阿峰态度张狂、言语冲动,对长辈缺乏尊敬,无视法律。

  考虑到其行为亟须纠正,同时综合其系初犯、从犯、已认罪认罚等情节,2025年8月29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设置6个月考察帮教期,给这名叛逆少年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漏罪突现

  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检察机关排查发现,阿峰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作出前,还涉嫌一起寻衅滋事漏罪,致一人轻伤二级。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统筹协调,相关线索划转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并案办理。

  按常规,在考验期内发现漏罪一般应撤销附条件不起诉、依法起诉。但检察机关核实后发现,阿峰在该案中同样是从犯,未参与核心打斗,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社会危害性较小。

  为兼顾惩戒与挽救,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选聘具备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联合律师、教育工作者共同评议。人民监督员提出意见:对漏罪不予追诉,维持附条件不起诉,延长考察期1个月,送专门学校矫治。检察机关全面采纳,该案成为五华区检察机关依托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专门教育的首例案件。

  真诚悔过

  今年1月,检察机关联合人民监督员走进专门学校,实地监督阿峰接受专门教育情况。见到熟悉的工作人员,曾经桀骜的少年褪去锋芒,语气诚恳地说:“以前我太不懂事了,现在我知道错了,感谢你们把我送到这里,我在这里学到了很多道理。”

  在专门学校封闭式接受教育期间,阿峰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参与行为养成训练,还被推选为宿舍长,帮老师管理宿舍。回归原校后,他主动加回此前因赌气删除的老师微信并真诚道歉,与父亲的关系也变得和睦融洽,实现了脱胎换骨的转变。

  见到这一幕,人民监督员李晓强感慨道:“检察机关没有放弃这个孩子,而是用耐心和温度给了他重来一次的机会,既有法律尺度,又有司法温度。”

  一案破题

  作为辖区首例探索案件,检察机关从专门教育适用流程、多部门对接,到审批、经费保障、文书规范,逐项细化磨合,梳理形成标准化工作流程,破解了“不会办、不敢办”的难题。

  以此案为契机,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教育体育局、专门学校等部门,健全涉案未成年人专门教育衔接制度,明确办理流程与帮教保障,为后续同类案件办理筑牢基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容不得半点敷衍。我们将依托案件规范化管理+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机制,继续把教育挽救做深做实。”章锟介绍,他们将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保障,为迷途少年铺就一条看得见、走得通的回归之路。(记者 张競予)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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