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破壁织网”:云龙检察以“枫桥经验”高质效办理故意伤害案
近年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故意伤害案件多发,且多为邻里、亲属间因婚恋、情感、生活琐事引发的实际情况,在办案中深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跳出“单一裁判者”定位,以全过程矛盾化解、全流程关系修复为核心,探索形成“破壁织网”工作法。该工作法旨在打破司法办案的各类壁垒,构建多方协同治理格局,推动办案目标从“案结事了”向“关系修复”升级,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破“事实之壁”,打通法律事实与生活原貌的联结通道
摒弃单纯依托卷宗审查案件的模式,深挖案件背后的矛盾根源。开展“三访三查”,绘制“人情地图”。访村干部查恩怨始末,访邻里查口碑评价,访亲属查真实诉求,穿透卷宗摸清案件全貌。对涉土地、界址、权属争议的案件,坚持“必到现场”,联合相关部门、村组干部、知情群众,采取实地勘验、丈量界定、查阅档案等方式,还原矛盾源头。

破“角色之壁”,完成从裁判者到关系修复者的转变
检察官秉持客观中立立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并将办案目标向关系修复升级。
做情绪“摆渡人”:注重倾听疏导,让当事人释放愤怒、委屈等情绪,再理性分析案件责任、对抗与和解的利弊,引导其放下执念,回归理性。如杨某某和张某某互相伤害案,二人积怨较深均不愿谅解对方,检察官通过倾听、心理疏导、释法析理,厘清双方责任与法律后果,最终推动案结事了。
做力量“粘合剂”:整合公安、妇联、村社、乡贤等多方力量,结合民族地域特点,邀请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人员参与调解。
做风险“守护人”:将风险评估前置,对涉非正当关系、情感纠葛等易引发“二次伤害”的案件制定稳控预案,调解过程注重隐私保护,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同时,引导当事人回归正常生产生活,建立新的相处模式,避免矛盾复燃。
破“部门之壁”,构建全流程多维度的协同作战格局
打破检察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推动矛盾在基层全流程落地化解。
向前延伸,实现“检警协同”:依托公安机关基层力量优势,在审查起诉阶段联动开展矛盾化解,促进专业司法力量与基层治理资源协同增效。
向后延伸,实现“检法协同”:对检察环节未化解的案件,起诉后持续跟进,与法官联动开展庭审前后调解,对和解案件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
向下扎根,实现“检社协同”:建立结案后“一月必访、半年必访、遇有线索必访”的“三必访”回访机制,跟踪协议履行与关系修复情况。同时,推动以案促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短板弱项,采取情况通报、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下一步,云龙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破壁”促“织网”,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根基,让检察力量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以司法公信凝聚治理合力,既解决具体案件纠纷,又从源头减少矛盾隐患,守护基层和谐稳定。(记者 胡晓华 通讯员 李梅花 杨丽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