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开展第三次生态环境巡回检察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郝雪 通讯员惠琳琳)在黄河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之际,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黄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服务保障美丽陕西建设,陕西省检察院日前部署开展了第三次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工作。
据悉,此次生态环境巡回检察以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为实施主体,依托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集中管辖和与区划检察机关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机制,设立四个巡回检察组。巡回检察将紧扣陕西境内黄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实际,聚焦水资源节约利用、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灾害防控等重点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追究违法主体侵权责任,破解流域生态保护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治理难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制度短板,将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助力构建黄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新格局。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此次巡回检察工作借鉴前两次巡回检察经验,进一步完善巡回检察办案体系,结合陕西省生态功能分区特点优化工作方式,强化科技赋能,使卫星遥感、无人机3D建模、水下声呐探测等技术成为拓宽巡回检察维度的“千里眼”“顺风耳”,补强传统办案方式短板。同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协作及与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行政机关的协作联动,凝聚全社会保护合力。(郝雪 惠琳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