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谷检察院深化生态检察履职创新 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景谷县委、县政府发布表彰决定,授予景谷县人民检察院“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先进集体。
据了解,近年来,景谷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四大检察”协同履职,聚焦生态保护开展“利剑护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办理的李某某等4人滥伐林木案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三个效果”凸显典型案例。构建“林长+检察长+森林警长”协作机制,围绕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固体废物处置、耕地保护等领域跨部门联动,以督促开展补植复绿、整治水域等方式织密生态安全“防护网”。办理的督促保护古生物化石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生态检察”普法,邀请环境、林业、地质等领域“智囊”加盟,构建起“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群众”的生态保护新格局,实现“全域共治、协同守护”。
此次获评,既是肯定也是鞭策。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生态检察履职创新,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用“检察蓝”守护好绿水青山,为景谷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检察力量。(谢玉鑫 王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