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时代城中村普法的完善路径研究
□ 陈浩然 白诗晨
城中村作为城市发展进程中的特殊存在,既是多元文化交融的载体,也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
针对城中村法治资源匮乏、本地居民传统观念突出、新老居民矛盾纠纷突出等特点,推进普法工作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兼顾精准性与长效性,结合现实需求开展相应基层普法宣传工作。
一、城中村普法需求和难点
城中村法治资源匮乏。
部分本地居民群体易地搬迁、外出工作导致出现“空心化”“老龄化”现象,城中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覆盖程度低,居民发生矛盾纠纷时无法及时寻求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本地居民传统观念突出。
城中村本地居民以血缘宗亲为主要纽带,街坊邻居多是亲戚、熟人关系,彼此之间十分注重家族、宗亲对自身的社会性评价。特别是在处理家庭内部矛盾纠纷时,注重使用传统习惯和村规民约,倾向于诉诸家族乡贤、长者来调和,而不是寻求外部法律力量的介入。
新老居民矛盾纠纷突出。
一是在本地居民之间,以家庭矛盾、相邻关系纠纷(排水、采光、噪声等)、土地或地上建筑物权属纠纷为主,此类矛盾纠纷时间跨度长、涉及群体多。二是在新老居民之间,两类群体大多由房屋租赁产生联系,时常因房屋租金、退租等缘由产生纠纷。三是在新居民之间,由于城中村衍生出民宿、餐饮等经营业态,因而主要是围绕生产经营行为产生矛盾纠纷,例如劳动劳务纠纷、工程款装修款纠纷等。
二、提升城中村普法质效的建议
重视党建引领。以基层党组织为统筹各类组织和资源的枢纽,推动基层普法的“人、事、物”等资源有效整合、下沉网格、融入基层,让基层普法有能力开展治理、有资源提供服务,奏响基层普法的“大合唱”。一方面,各普法职能部门的党组织主动出击,以党建引领单位联动,在普法宣传方面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合作格局;另一方面,各部门强化与城中村社区居委会的党建工作交流,实现党建工作与普法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建强普法队伍。强化基层普法宣传工作,应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各方面群体的积极性,切实铺开基层普法的覆盖面。一是“走出去”建强队伍。发挥城中村社区居委会牵头号召作用,定期组织“法律明白人”队伍的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授课,教授“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示范判决+调解类案”等知识干货,并设置岗位任职考试、经验交流分享等环节。二是充实“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普法力量,吸纳乡贤、老党员、热心商家、创业英才等成员加入,发挥地熟、人熟、事熟优势,用好乡情、亲情、友情资源,提升普法质效。三是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安排定期驻点值班,面向居民提供点对点的法律咨询服务,并针对居民常见法律问题开设专题普法讲座。
做精普法工作。积极适应城中村人群分众化的特征,开展精准普法,确保基层普法“能中靶”。一是聚焦城中村本地居民法治意识增强。把矛盾纠纷“终结点”变为群众学法“起步点”,着眼邻里土地纠纷、违规搭建、集体土地使用权纠纷等城中村治理典型纠纷,在“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普法趣味运动会等多种形式活动;针对婚姻家庭、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拍摄普法短视频,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法治春风”吹入“厝边头尾”;在重大节日之际走进城中村,开展重阳敬老、妇女权益保障等法律活动;在降低房屋租赁风险方面,牵头制作租赁合同范本,出台《房东自律公约》,减少新老居民的矛盾纠纷。二是聚焦城中村生产经营行业提质增效。在党群服务中心举办民宿依法经营培训班,为民宿经营从业人员送上“安全生产法律锦囊”;编写《民宿依法经营指引》,梳理从业人员常用法律规范等,并走访、分发。三是聚焦城中村未成年人法治保护。持续发挥校园法治工作室平台支撑作用,携手专业律师到城中村小学开展“与法同行,护航成长”“种法治的种子,开法治的花”等普法活动,为学校教职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于节假日前开展法治教育,牵手青少年走进司法所、禁毒教育基地等场所,开启沉浸式法治教育新体验,更好地守护城中村“花朵”健康、快乐成长。
三、结语
基层普法宣传工作并非一日之功,城中村普法宣传工作更需要耐心持续稳步推进。唯有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城中村居民的行动自觉,才能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城中村愿景。
(作者分别系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滨海司法所所长、滨海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本报记者蔡长春整理(陈浩然 白诗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