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云南网邮箱 云报邮箱
云岭警方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法治频道 >> 云岭警方 >> 正文
彝良县公安局“四个引领”巧解笋山纠纷治理难题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9日 09:32:00  来源: 云南法制报

  原标题:彝良县公安局“四个引领”巧解笋山纠纷治理难题

  日前,记者从彝良县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彝良县公安局采取“四个引领”治理模式针对小草坝、两河、牛街、龙海等地在笋山权属、采摘界限、资源争夺方面所引发的矛盾纠纷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类涉笋山纠纷同比下降47.8%,调处率达99.5%。

  党建引领,筑牢笋山治理“桥头堡”

  组织嵌入,构建“前沿指挥部”。彝良县委政法委牵头,林草、国有林场、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兵挂帅,派出所全体民警进村委(社区)班子,在采笋季前做好“战时”状态,确保笋山纠纷各项工作部署能够一竿子插到底。

  激发活力,锻造党员先锋队。推动“三级联调、三所联动”的调解方式,将社区警务责任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在笋山争议地带设立党员先锋队,并由派出所党员民警牵头,整合当地乡贤、退休老干部中的党员力量,负责前沿巡逻值守、信息收集和先期处理,今年以来由党员参与的笋山纠纷调解共115件,调解成功113件,调解成功率98.3%。

  落实包保责任,变被动为主动。实行“党员民警包保责任制”针对重点人员、重点户,指定党员民警进行“一对一”包保联系、通过走访、教育疏导,变被动管控为主动引导,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各重点乡镇参与包保党员共计128名。创新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建立“党建+情报”的预警机制,依托村级党组织同时利用农村党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构建“预警信息网”建立信息直报点,确保纠纷苗头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介入,自“党建+情报”预警机制启动以来,初期预警36次,就地化解35次,化解率达97.2%。

  机制引领,构建矛盾化解“综合体”

  “三级研判”畅渠道。一级研判中心(林草局、党委政府)依托卫星遥感、航拍等技术,宏观监测笋山资源分布与变化,提供权威的林地权属、界限数据支持,从源头上厘清争议根源。二级研判中心(镇综治中心)组织平安法治办和司法所干部、派出所民警、律师事务所挂联律师定期针对苗头隐患进行综合分析与风险评估,制定镇级纠纷化解预案。三级研判中心(村治保委员会)第一时间发现、上报纠纷动态,进行先期稳控实现“发现在早、预警在先、处置在小”。

  “三所联动”快处置。镇党委政府落实主责,县公安局、司法局督促指导,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依托二级研判中心(镇综治中心)开展人员疏导稳控、政策法制宣讲、诉求协调解决、现场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提醒笋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由专职律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今年以来三所联动共计预防笋山纠纷86件,解答相关法律咨询190余人次。

  “三室联调”促满意。村警务室、人民调解室、法律服务室建立现场“解纷联调室”开展“三室联调”,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挂联律师,现场化解矛盾、现场解决诉求,特别是对竹笋采摘、交易中易发的边界不清、买卖纠纷等问题进行集中解决,今年以来共计化解各类涉笋纠纷340件,同比下降45.6%。

  打击引领,紧握维护秩序“硬拳头”

  快侦快办,强震慑。对涉笋山类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特别是针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取证、快速处理,今年以来快侦快办各类涉笋案件共计76件。

  突出重点,准发力。将小草坝、两河、龙海、牛街等历年发生纠纷较多的区域列为重点区域,特别针对3至5月、9至10月两个重要采笋时段,采用 “派出所+司法所+义警+治保力量”的模式,增强巡逻警力,全面提高管事率、见警率,投入巡查警力900余人,巡查180余次。

  快速反应,减风险。全面构建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处置效率,实现接受指令快、组织速度快、处置速度快,确保将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风险面扩大。

  宣传引领,织密源头预防“意识网”

  宣传阵地前移。在笋山入口、交通要道、临时收购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通告、设立固定宣传点以及利用巡逻车、村广播、微信群的方式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今年以来以各种方式开展宣传26场,涉及群众1300余人。

  内容精准投放。宣传内容紧扣实际,重点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森林法》《土地承包法》中关于笋山活动的相关条款,明确告知打架斗殴、毁坏财物、越界采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加强对村级综治中心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能够通过法律来解决各类笋山纠纷问题。

  典型案例警示。选取近几年发生的因采挖山笋纠纷引发的殴打案件、故意伤害案件、毁林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或短视频,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直观展示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敬畏之心。(余光 夏举江)

 

责任编辑:张潇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