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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检“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5:31:33  来源: 光明网

原标题:广西法检“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

同庭履职 带头办案

广西法检“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

2025年10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合山市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陆某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海龙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正根出庭履行职务。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被告人陆某和黄某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两人因孩子姓氏等家庭问题产生矛盾,并于2014年分居。2025年2月8日晚,陆某在得知其母亲去世的消息后,感觉心无牵挂,决定实施多年来要杀害黄某某全家的计划。次日,陆某携带事先准备的匕首、绑带等作案工具,骑自行车从柳州市住处前往合山市黄某某家,途中又购买了作案工具斧头、镰刀各一把,到达黄某某家附近后蹲点伺机入室行凶。2月11日8时许,陆某持斧头、匕首、镰刀等作案工具进入黄某某家中,先后持匕首、斧头捅刺、砍击在房间睡觉的被害人黄某甲(时年7岁)和黄某乙(殁年7岁),造成黄某甲重伤二级,黄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陆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2025年6月27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陆某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陆某不服,上诉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黄海龙按照法定程序,精准把控庭审节奏,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上诉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认真听取检辩双方意见,充分保障上诉人的各项权利。检察长杨正根就相关问题对上诉人进行讯问,发表了出庭意见,建议法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鉴于本案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合议庭对本案合议后,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将择期宣判。

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委员,来宾市、合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黄海龙会见了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广西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已是常态,旨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庭审流程、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助推平安广西建设起到示范作用。(作者:吴琪 郭益银)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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