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以严密法治持续筑牢八桂大地生态屏障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乘船游于万峰湖上,但见碧波荡漾,湖光潋滟,如入仙境;探入东春村,风格各异的民宿隐于山水之间,勾勒出别具一格的乡村图景;智能温控大棚里,各式各样的兰花盎然生长、生机勃勃,呈现出一派现代科技与自然共生共荣的动人景象……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随2025年广西环保世纪行采访团一行深入八桂大地,看碧水、探乡村、观产业,探寻广西壮族自治区如何持续筑牢八桂大地生态屏障、书写绿色发展新篇章。
三省协同告别“治理难”
从广西首府南宁乘车出发,一路向西,车轮碾过6小时的路程,终于抵达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天生桥镇。车门刚开,被层叠群山环抱的万峰湖便映入眼帘。
万峰湖,这颗镶嵌在黔、滇、桂三省(区)交界处的高原明珠,是“珠三角”的重要水源。
如今,万峰湖的湖面碧绿如洗,仿佛一块无瑕的翡翠。难以想象,十余年前这里是另一番景象。
“2015年,网箱养鱼成为万峰湖沿岸群众最主要的产业。随着网箱数量不断增多,万峰湖水质持续恶化,水体富营养化问题日益突出。”隆林各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俊介绍说,湖区因跨省区,治理协同不畅、行政监管步调不一,使万峰湖治理成为一大难题。
整治势在必行,法治当为先导。“2019年,百色市人大常委会率先提出‘创新立法工作模式、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构想。”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善平介绍说,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指导下,百色市与云南曲靖市、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签订《跨区域协同立法合作协议》,三州市展开了紧密合作。
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和修改打磨,《百色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不仅成为广西首部跨区域协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地方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与此同时,《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于同日施行;《曲靖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也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法可依,让协同治理迈出坚实步伐。三州市组建成立了黔桂滇三省(区)五县(市)万峰湖联合执法指挥部,生态环境部门签订了《跨省流域环境执法及突发环境事件联动协议》,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截至目前,累计拆除非法网箱430万平方米,清理钓鱼棚1227个,清理垃圾50吨。
监测数据显示,今年5月,万峰湖水质稳稳保持在Ⅱ类标准,水生生物多样性逐渐恢复,依法治污、协同治理的成效日益彰显。
生态引流铺就“致富路”
在大明山山脉海拔500米至1000米的半山腰处,“藏”着一片民宿群落。
这里,是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东春村。从“靠山吃山”的贫困村到远近闻名的旅游村,东春村实现了华丽蝶变。
“过去村里的山路又窄又陡,农产品运出去要绕很长一段路,经济发展被卡着脖子。”大丰镇人大代表、东春村党支部书记蓝田东回忆道,“想发展的民宿产业也被交通拖了后腿。很多游客一瞧见这条上山的路,直接就打了退堂鼓”。
为此,蓝田东多次在镇人大会议上反映“道路提质”需求,推动该事项纳入县人大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在人大代表的协调对接下,通过整合粤桂帮扶与衔接资金,对原有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新建连接多个自然村的道路,让游客进出村更便捷,为民宿产业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
路通后,为了让民宿产业长效发展,蓝田东意识到分散经营容易导致服务不统一、资源浪费,遂组织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民情会,收集民宿服务提升、生态保护与经营平衡等建议。
根据建议,人大代表牵头成立民宿协会,引导经营户抱团发展,搭建“乡约东春”数字平台便利游客预订,制定交通、保洁规则,由经营户共护设施与生态,同时引入专业力量打造采茶、采蜜等特色体验,丰富游客消费场景,为村集体增加了稳定收益。
绿叶红花端稳“金饭碗”
绿水青山是天然的生态优势,如何将这一优势转化为经济动能,同样是广西始终在探索的课题。
9月10日,记者走进上林县粤桂协作花卉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只见品类繁多的兰花在智能温控大棚中盎然生长,工人们正有条不紊地进行浇水、管护等工作,现场一派繁忙而有序的生产景象。
“我们当初选址在这里,首要考量的就是上林县优越的生态环境,尤其是极佳的水质,非常适宜花卉生长。”广西亿成花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伍伟光告诉记者,企业刚入驻时,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面临诸多难题,幸亏驻点人大代表协助企业逐一协调解决,还推动了园区配套升级。如今,园区的兰花得以畅销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市场。
产业因生态红利而兴,更需守护好这块金字招牌。巷贤镇人大强化代表监督职能,推动产业园将生态保护贯穿发展全过程。在代表的监督与推动下,产业园全面采用智能温控、节水滴灌等绿色技术,既减少了资源消耗,又提升了花卉品质。
如今,产业园已吸纳巷贤镇及周边200多名群众就近就业,员工月薪均超3000元,同时产业园以每亩650元的起步价流转集体和农户土地,每3年为一个周期,租金每周期递增10%,不少外出务工的村民纷纷回到家乡,在家门口就吃上了“生态饭”。
同样端上“生态饭碗”的,还有位于云贵高原边缘的隆林各族自治县三冲村村民们。
隆林各族自治县境内拥有丰富的野生古茶树资源。由于过去缺乏有效的保护,古茶树面临着过度采摘、人为破坏等威胁,保护形势严峻。
2024年6月1日起,《隆林各族自治县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施行,通过规范产业发展,古茶树产业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品牌化的道路。随着产业体系的逐步完善,当地村民通过茶叶种植、茶园务工以及乡村旅游等多种途径,拓宽了增收渠道,切实享受到生态产业发展的红利。(吴良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