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次故意遮挡号牌 “小聪明”付出“大代价”
近期,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监控视频巡查中发现,号牌为云AH××××、云M54×××的两辆大型汽车驾驶人多次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蒙牌)上道路行驶,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发现该情况后,交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多次电话通知驾驶人李某、王某到案接受处理。但两人法律意识淡薄,妄图通过“躲猫猫”的方式逃避法律责任。对此,交警部门持续加大侦查力度,最终将两人抓获归案。经调查核实,驾驶人李某、王某对其多次故意遮挡号牌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大理交警提示:
机动车号牌是识别车辆的“身份标识”,是合法上路行驶的前提,任何在车牌上动“歪心思”的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惩;违法不处理只会加剧后果,如今科技赋能警务,除了路面交警巡查,电子监控也在全天候“盯防”,违法往往无处遁形。守法是公民义务,违法必须担责任。(大姣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