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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饮酒驾驶+试图冲卡” 插翅难逃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0:04:55  来源: 交通安全周刊

原标题:“无证+饮酒驾驶+试图冲卡” 插翅难逃

路遇交警执法配合检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下面这名驾驶人遇到警察却试图冲卡逃跑,最终,他插翅难飞。

9月2日22时许,昆明交管七大队民警辅警在经开区大麻苴公路马帮物流附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时,一辆号牌为渝A3***X的小型轿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加速,民警快速反应将车辆拦截。

拦停后,驾驶人开始了一段表演,拿起手机开始打电话,并和民警解释称,通话中没有注意到。民警告知强行冲卡的后果,并让其提供驾驶证信息,发现查不到该男子的证件信息,便怀疑其没有驾驶证。问其是否有驾驶证时,男子仍在狡辩说“有。”

民警让其提供电子驾驶证时,男子神色慌张。在进行酒精检测时,民警发现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严肃警告后,男子才承认自己没有进行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因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男子将面临罚款和拘留处罚。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因该男子现场冲卡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即将未对其逃跑或逃逸行为进行处罚,但交警强调,交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如果强行冲卡逃避检查,除要承担违法驾驶行为的责任外,还可能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处罚。

冲卡逃逸面临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冲卡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司法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交警执法检查时的正确做法

1.在看到交警发出停车信号后,驾驶人应开启右转向灯,向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示意,并在交警指定的停车位置或就近的安全位置,按规定将车辆靠右停稳,切忌猛踩刹车或猛打方向盘。

2.将车安全停好后,驾驶人应熄火并带齐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下车接受交警的检查,特定情况下,驾驶人应配合交警打开车门、后备箱查车。

3.驾驶人如不服交警的处罚,应依照规定程序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进行申诉。同时在驾驶机动车上路前,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昆明交警提示,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经交通检查点时主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执法。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依法取得驾驶证后才能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不要等出事故才后悔莫及。

本报记者 查小高 朱鹏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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