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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4地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高度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7日 02:40:00  来源: 云南法制报

原标题:我省4地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高度

9月16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美丽云南建设”2025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丽江、怒江、迪庆、临沧专场发布会,就4个州(市)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深入介绍和解读。

丽江市位于滇西北高原滇川藏交界处,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丽江坚持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依法行政,构筑生态环境保护“新防线”。强化服务前置,寓法治宣传指导服务于执法全过程,杜绝“不教而诛”,实行柔性服务和严格执法“刚柔相济”,推动企业守法规范发展。组建执法“攻坚队”,2025年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52人次,对310家企业、建设项目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15起,共处罚款106.6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54万元。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树牢为民服务意识,认真受理“12369”环境投诉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两微”平台的环境举报投诉,积极解决环保诉求,整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2025年共收到48条投诉举报件,已办结48条,时限内办结率达100%。

怒江州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高黎贡山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变化规律定位监测,完成兽类监测样线11条,雉类监测样线8条,高黎贡羚牛监测样点1个,鸟类监测样点196个,两爬监测样线17条的春秋季监测。发现贡山娃儿藤、杨氏湍蛙、高黎贡山台翅蛾、异台透翅蛾等新物种,翅子树属、鹅毛玉凤花等新记录。

迪庆州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国际重要湿地2个,香格里拉市千湖山新增认定为国家重要湿地。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陡坡地生态治理、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出台生态责任追究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压实责任完善林长制。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机制,建立滇、川、藏毗邻州(市)生物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巩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筑牢滇西北生态安全屏障。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公众生态环境综合满意率位于全省前列。

临沧市颁布实施《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文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政案件272件、林草行政案件2158件、水事违法案件239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5件。历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64件投诉举报件办结162件,反馈127项问题完成整改112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11个完成整改10个。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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