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法近民在村委,丘北检察失火案审判释法意
“现在开庭!”一声法槌在双龙营镇戈寒村民委小院响起,尽管没有审判大楼,却照样把法律的庄重举过头顶。日前,为实现司法便民、提升司法公信力,丘北县人民检察院与丘北县人民法院联合前往双龙营镇戈寒村民委,对田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被告人田某某,一位年逾75岁的老年人,因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到自家田边烧田埂草,由于风大,火不小心烧到山上引发了森林火灾,过火的林地总面积为12.1613公顷,其行为已涉嫌失火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考虑到被告人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往返参与庭审存在诸多不便,为便利其参加诉讼,丘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丘北县人民法院将庭审“下沉”到村民委,让法律的关怀触手可及。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依法履行公诉职责,详细出示证据,清晰阐述田某某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林地总面积12.1613公顷过火的犯罪事实,并就其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有力指控其犯罪行为。法院也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庭审,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庭审程序严谨规范。
这次在村民委开庭,是司法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体现,不仅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更通过“以案释法”,让村民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增强了村民的法治意识,对促进乡村法治建设、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丘北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以更务实、更贴近群众的方式办好案件,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梁 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