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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预防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0:54:58  来源: 法治日报

原标题:残疾预防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 林楠特

今年8月25日是第九个全国残疾预防日,主题为“预防伤害致残,共创健康生活”。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11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广泛宣传伤害致残防控法律法规政策,交通事故、工伤、噪声、儿童伤害、老年跌倒等致残的危害性,安全防护、避险、逃生、急救等专业知识,教育引导公众增强安全意识。

做好残疾预防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历来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持续推动制定和完善残疾预防相关法规政策,《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责任。

残疾预防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社会工程。致残因素复杂多样,从老年人跌倒到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伤残疾、从儿童意外溺水到交通违法酿成的终身缺憾,致残因素渗透在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致残风险潜藏在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现实看,后天获得性因素是致残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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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多数残疾风险并非不可控,只要各方责任落实到位,许多悲剧就能从源头避免。

今年的宣传主题聚焦预防伤害致残,目的正在于增强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来说,既要强化政府主导责任,以法规政策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等,不断织密防护网;也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摒弃“重效益、轻安全”的短视观念,让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的条款真正落地生根;还要加大普法宣传和科普力度,让残疾预防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养和能力,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形成各方面协同推进残疾预防的合力。

残疾预防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每一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责任人,也是残疾预防链条上的重要一环。当政府监管有力度、企业履责有温度、社会参与有广度、个人防护有自觉,我们就能筑起一道抵御伤害致残的坚固屏障,让更多人远离致残风险,共创共享健康生活。(林楠特)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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