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窗口”里有大作为浙江缙云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周晓方 朱乐君
“感谢检察院,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减轻了我的生活压力!”近日,在浙江省缙云县综治中心检察服务窗口前,被救助人陈老汉对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的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陈老汉的妻子不幸遭遇意外身亡,本就身体不好的陈老汉生活愈发困难。控告申诉部门了解这一线索后,立即对陈老汉开展司法救助。
这起司法救助案件是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缙云县检察院让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高质效化解,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控告申诉接待室连续六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入选“浙江省检察机关文明示范窗口”,控告申诉团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实现了“小窗口”里有大作为。
打造服务群众桥梁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和桥梁,缙云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模式,全方位夯实检察服务阵地。
2020年9月,缙云县检察院会同县综治中心出台《信访件办理工作十项指引》,从联合接待、多维化解、释法说理等各方面提升信访事项联动处置水平。随后又相继出台《关于加强群众来访接待的工作办法》等机制,进一步优化接访流程,严明工作纪律。
在各项机制指引下,控告申诉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不久前,缙云县12309检察服务窗口接待了3名被害人家属。工作人员在了解被害人家属因案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对案件存在疑惑等情况后,多次协调属地乡镇、相关单位与被害人家属进行沟通安抚,在得知被害人子女患有严重精神残疾、无自理能力的困难情况后,立即对接残联等相关单位进行帮扶,并联合县人民法院共同开展救助工作。
在司法机关释法说理和联合救助下,被害人家属的心结终被打开。
保护律师执业权利
为更好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缙云县检察院持续落实在检察机关派驻值班律师的相关规定,让值班律师实质性参与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帮助群众。
不仅如此,缙云县检察院依托数字化应用打造一站式阅卷服务体系,减轻律师办案负担,并坚持刀刃向内,监督办理律师阻权案件,有效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行使。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目标是一致的,构建检律新型关系,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各自的力量是应有之义。”缙云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胡海霞介绍道。
去年9月,控告申诉部门接到律师反映,称未能通过系统成功绑定所代理的案件。
经查,该情况系因系统显示案件已审结导致,随后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补救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告知,律师对核查情况及后续的补救措施表示认可。
传递检察办案温度
在追求程序公正和实体正义的同时,缙云县检察院也致力于司法温情的传递。
去年10月,缙云县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以“应救尽救、信息共享、协作共商”为原则,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引导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困难当事人救助工作。
此外,缙云县检察院紧贴经济社会发展法治保障的现实需求,以“小窗口”服务“暖心之城”建设。
2024年3月16日,某企业负责人因危险驾驶被法院判处拘役,为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在刑期执行期间向缙云县看守所申请回家,同时向缙云县检察院申诉。
经实地走访,缙云县检察院将相关情况向看守所反馈,看守所审查后同意其申请。有鉴于此,同年4月缙云县检察院按照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化保障拘役犯“回家权”的有效落实。
“检察工作止于至善,我们将持续擦亮控告申诉检察窗口,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在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的良性互动道路上稳步前行,以更优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缙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丰表示。(王 春 周晓方 朱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