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漳州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破困局解民忧
福建省漳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通过关口前移、上下联动、多元救助、跟踪回访等方式深化救助实效,构建“主动发现破困局、内外联动解民忧”的救助新生态,实现司法救助工作从“被动救助”到“主动救助”、从“独角戏”到“大合唱”、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的模式蜕变。
关口前移 主动救助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要是没有你们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南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了来自群众的锦旗。
去年,南靖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大全(化名)故意杀人案中发现,被害人家属生活困难,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线索移送给控告申诉部门。接到线索后,控告申诉部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核实后,了解到被害人家属年事已高,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提升救助效果,南靖县检察院提请漳州市检察院开展联动救助,共同为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其家庭困难。
近年来,漳州市检察机关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理念,深化落实司法救助内部衔接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其他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控告申诉部门。在案件受理阶段,办案部门同步排查司法救助线索,控告申诉部门根据案件进度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确保救助申请人及时得到救助。
“在刑事案件中,很多被害人往往不知道因案件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我们将触角前移,在内部打通部门壁垒,及时解救助申请人的燃眉之急。”漳州市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其他部门共移送救助线索65件,成案率96.92%。
内外联动 多元救助
近日,平和县检察院跟踪回访救助对象时,救助申请人小玉(化名)开心地与检察官分享上学期的学习生活情况。
2024年5月,小玉因大勇(化名)故意杀人案件成为“事实孤儿”,平和县检察院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为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报请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工作。最终,三级检察院共同向小玉发放司法救助金。
因为救助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在给予救助金的帮助外,检察院还提请县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县民政局、当地村委会,为其确定监护人选;依据《关于加强妇女、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县民政局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体系;通过漳州市希望工程、县教育局为其申请助学金,有效缓解其经济压力;在常态化回访中,发现其因案件产生的心理困境,联系专业心理疏导机构为其制定有针对性的疏导方案,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心理帮扶5次。
“司法救助不仅要解一时之困,更要成为照亮未来的光。”漳州市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相关负责人提到,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完善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通过联合会签文件、座谈交流、联合回访等方式,强化与民政、教育、乡村振兴、妇联等部门协作配合,除发放救助金外,建立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社会救助等全方位救助模式,有力提升救助质效。
近年来,漳州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救急解困”的民生保障作用,2022年以来,共为400多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00余万元。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通过深化主动救助、多元协同、长效机制,让更多案件背后的困难家庭,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重拾生活希望。(杨凌怡 黄淑惠 林淑惠)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