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法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政法机关严厉打击整治电商领域违法犯罪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守护消费晴空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 10:17:08  来源: 法治日报

原标题:政法机关严厉打击整治电商领域违法犯罪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守护消费晴空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 本报见习记者 屈昱慧

“马检察官,太感谢了。如果没有你们,企业的损失不知道得多大,如今我们被仿冒的产品在市场上几乎销声匿迹,正版产品的复购率比之前提高了很多……”

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马行对袁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案进行回访时,被侵权企业负责人感慨道。

2023年12月,马行牵头办结此案,有力维护了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提振了企业健康发展的信心。

售假、窃取贩卖个人信息、在直播间进行虚假营销等电商领域违法犯罪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各地政法机关亮剑出招进行打击整治,倾力守护消费晴空。

斩断网上售假链条

袁某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私自印制的、带有国内知名化肥商标标志的包装袋,在租赁的仓库内分装假冒伪劣化肥,并通过电商商铺、社交软件将假化肥销往全国各地。

2023年5月,临沭县公安机关对此进行立案侦查,临沭县检察院同步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同年11月,临沭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年12月,临沭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

在马行看来,该案中,准确认定涉案产品性质和数量是办案关键。

“本案中大部分售出的化肥原物已不存在,取样难度极大。”马行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一面审查化肥来源、原材料进货价格等,摸清犯罪链条;一面引导公安机关提取社交软件聊天记录、在线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认定袁某存在销售不合格化肥原材料的故意,并确定其犯罪数额。

个案虽然办结,但检察院并未停下脚步。

据临沭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艳飞介绍,该院注重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追踪资金流、物流信息及电商后台数据,同步惩处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等关联犯罪,针对物流运输、平台销售等环节的监管盲区,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

“我院前段时间办理的‘鲁某发等13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也体现了对线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依法严惩。”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帅告诉记者。

张帅介绍称,2019年11月至2022年8月,鲁某发在其电商店铺销售假冒哈利波特魔法袍等系列商品,并在商品页标注“正品”字样。了解情况后,通州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全流程引导侦查,对制造、批发、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链条打击,追赃挽损100余万元。

“此类案件的办理经常会遇到各类取证难题。”通州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仕民说,为了破解这一难点,该院通过完善“1+N”特色协同机制,积极与公安、法院等开展案件沟通会商,形成区域司法协同。

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接连不断的骚扰电话,为何总能如此精准找上门来?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猫腻?原因竟是部分电商平台内部管理不严,导致了客户个人信息被违规泄露。

2022年9月,国内某知名电商平台向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报案称,自2021年11月开始,该平台连续接到客户投诉,反映自己接到不明身份人员的电话,要求其删除差评。客户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被该平台泄露了。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朱某雨、郭某乐被抓获归案,经查,客户个人信息遭泄露的根源在于该平台运营公司的外包商安徽某公司。

2021年4月,朱某雨、郭某乐入职安徽某公司担任客服,负责为该平台提供售后服务。在他人引诱下,朱某雨和郭某乐窃取用户个人信息,并非法对外出售。

2024年5月8日,包河分局将朱某雨、郭某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移送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5月11日,该院依法对朱某雨、郭某乐提起公诉。5月23日,包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朱某雨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判处郭某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各处罚金。

“内部人员泄露信息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主要源头,必须通过系统治理,从源头堵漏洞、去风险。”该案承办检察官李代娣认为。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公民个人信息管理漏洞,包河区检察院向该平台运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提出解决信息泄露问题的具体方法。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公司立即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对客服系统敏感信息进行“全脱敏”治理、加强对服务外包商的资质审查、定期对员工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工作。

山东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电商商户、“解密中介”和快递公司相互勾连,贩卖用户个人信息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利用自身从事电商物流仓储工作的便利,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共查获快递流转面单35万余张;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消费者诉电商平台泄露个人信息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法院判决电商平台在其官网首页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政法机关重拳出击,不仅有力惩治了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更以典型案例发出警示:个人信息不是“商品”,隐私安全不容践踏。

筑牢直播反诈防线

“321,上链接!”“买它!买它!买它!”

直播间里,主播“激情澎湃”的讲解点燃了屏幕前的消费热情,不少人纷纷下单,没承想竟落入了诈骗的陷阱。

2023年8月,家住江苏省江阴市的刘先生在网上结识了一位“翡翠顾问”。经对方介绍,刘先生开始沉迷于直播间“赌石”,短短半个月就损失了33万余元。因怀疑被骗,刘先生赶忙报案。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这是一个以潜某为首的玉石直播诈骗团伙。2023年9月,潜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在云南被抓获。经查,2023年6月至9月,共有11名被害人被骗288万余元。

2023年8月,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提起公诉。办案过程中,检察官积极对潜某等人进行释法说理,敦促其主动退赃,截至开庭时,涉案人员全部认罪认罚,损失已全部追回。

张某某经营的网络店铺的主播在直播中,将黄檀木类黑酸枝木(系大叶紫檀)手串宣称为正宗小叶紫檀,并承诺“保真”“假一赔十”。侯某购买后发现实物与宣传不符,诉至法院要求十倍赔偿。

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直播营销中经营者的主播人员向消费者作出高于法定标准的赔偿承诺,容易增强消费者对商品品质的信赖、促使其消费。本案中经营者承诺虽高于法定赔偿标准,但该承诺构成消费者与经营者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的内容,经营者应依约履行。最终判决张某某赔偿十倍价款。

这一判决有效制裁了消费欺诈行为,通过充分保护个体消费者的权利,营造了良好网络消费环境。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消费者被直播间引流至线下交易,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网络直播赌石诈骗案件,累计追回涉案资金100余万元……

各地政法机关依法有力打击电商领域违法犯罪,既是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守护,也是对网络空间清朗秩序的有力维护,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筑牢了法治屏障。

漫画/李海英(蔡长春 屈昱慧)

责任编辑:小云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