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放水养虾”盘活执行僵局
本报记者 周瑞平 本报通讯员 沙娟娟 丁红 文/图
①
②
③
“‘放水养虾’这法子好,虾塘活了,债也能早日还清了。”看着塘口生机勃勃,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胡敏等4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称赞道。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采用“放水养虾”执行方式,成功和解了一起因经营困境陷入“执行不能”僵局的小龙虾养殖纠纷案。
朱某承包160亩虾塘养殖小龙虾,却陷入经营困境,无力偿还饲料供应商吴某的饲料款。执行法官经全面查控,发现朱某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为了破解困局,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吴某多次深入沟通,促成双方达成“放水养鱼”式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法院对虾塘采取“活封”措施,允许朱某在法院监督下继续经营虾塘;朱某以“上市一批、还款一批”的方式分期履行债务。
为彰显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近日,繁昌区法院特地邀请4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初期履行过程:朱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向吴某支付了首期欠款3000元。代表委员们实地查看了虾塘现状,称赞繁昌区法院将执行的“刚性”与善意文明的“柔性”完美结合,是服务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
图①:代表委员跟随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了解小龙虾养殖现况。
图②:被执行人向执行干警介绍小龙虾生长情况。
图③:代表委员见证被执行人当场通过移动支付方式偿还首期欠款。(周瑞平,沙娟娟,丁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