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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宣传“图”省事?需防范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1日 07:37:55  来源: 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文旅宣传“图”省事?需防范法律风险

□ 徐志杰

近年来,随着文旅产业蓬勃发展,旅游企业竞相打造特色鲜明、品质卓越的文旅产品。但以旅行社为主的文旅市场主体在旅游线路、特色活动宣传中,因盲目使用网络图片而引起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频发,影响了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近期笔者梳理了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2020年以来受理的文旅行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发现旅游企业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多数旅行社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在事前进行防范的意识较为薄弱,认为使用的网络图片转载自第三方且第三方未注明图片权利人,自身主观上没有侵权恶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一般不以主观过错为条件。

二是自主创新意识欠缺。旅行社在宣传文旅产品、服务的过程中对网络图片依赖度较高,制作广告时习惯于首先选择搜索引擎抓取或社交媒体下载的现成图片资源,已形成“搜索——下载——套用”的固定作业模式。这种创作惰性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原创动力不足导致素材积累匮乏,而素材库的贫瘠又反过来加剧了对外部资源的依赖。

三是出庭应诉能力不足。在程序应对层面,部分旅行社未依照法律规定提交书面答辩状,且在收到法院依法送达的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消极应诉,没有充分行使自身享有的诉讼权利;在实体抗辩方面,部分旅行社在提出抗辩后,未能就其抗辩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支撑,主张因缺乏证据而未被采信,最终导致其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对此,笔者建议: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提升旅游企业规范经营意识。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旅游行业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范和化解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帮助经营者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侵权后果,引导旅游企业建立宣传素材库,培育原创能力,自主拍摄摄影作品,制作原创图片、视听作品,营造旅游行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旅游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旅游企业应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已在各平台发布的旅游宣传图文,对可能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内容及时清理下架;建立关键岗位培训制度,针对市场营销、自媒体运营和线上客服等从业人员,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形成完备的审核机制,严格审查广告宣传、网络推广中使用的素材来源,规范版权使用管理。

三是密切沟通协作,联动化解旅游企业知产纠纷。治理文旅行业知产侵权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动沟通,支持旅游企业知识产权矛盾纠纷优先通过非诉方式解决,共同推动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倡导涉诉旅游企业主动咨询、积极应诉、配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同时转变思维,积极推动涉诉旅游企业与权利人合作,通过获得授权许可妥善解决纠纷,以开放平等互利的心态,努力建立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徐志杰)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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