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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十五年,房产证终于拿到了!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8日 09:17: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时隔十五年,房产证终于拿到了!

“当事人多年心结得以解决,现已拿到无权利瑕疵的房产证,特此留言转达当事人对法官团队的感谢。”

初春的北京乍暖还寒,一条来自12368平台的留言不期而至,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玉娜的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凝视着熟悉的案号,张玉娜的记忆再次清晰起来。

“房子是我全款买的,怎么会这样?天地良心啊!”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老余第一次庭前谈话时满腹委屈。

2010年,老余从李某手中买下一套新房,因为房子尚未办理房产证而一直没能过户。花费数百万元买房,房产证办理却一拖再拖,这也成为了老余的心病。

老余并不知道,2016年,李某取得房产证后,转手就将房子抵押给了老刘,借款500万元。因为李某无法如期清偿借款,老刘诉至法院后胜诉,房子也进入了执行程序。

全款购买的房子住了十几年,竟然被查封了!老余如遭晴天霹雳。为了保住房子,包括这起纠纷在内,他还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并申请法院协助查封了李某的另一套房产。

“如果是单一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直接判决两人继续履行合同。但结合目前的情况,这样的判决兑现难度很大。”仔细梳理案件后,张玉娜知道,实现案结事了并不简单。

老余的房子要保住,老刘的钱款也迫在眉睫。张玉娜想到了一个看似不可能的方案:如果李某还清老刘债务,老刘向法院申请解封老余正在住的房子,并配合办理房屋抵押权涤除登记,再由李某协助老余办理过户登记,那么,三个案子都将迎刃而解。

“只要拍卖完成,我就能够拿回欠款。为什么要冒风险去配合你们?”就同最初预想的一样,张玉娜刚向老刘提出调解方案,就被否决了。

屡屡碰壁后,张玉娜的心里犯了难。可一想到老余的遭遇,那些委屈仿佛又在耳边回响,触动了张玉娜的心弦。“老百姓来到法院解决问题,只要还有一分可能,就要尽百分努力尝试。”

“如果您接受调解,李某可以在一周内凑齐本金,直接到账。”“您选择法拍,从公示到正式完成,也需要时间。”“如果方案可行,不仅可以拿到钱款,还可以避免有人无家可归。”……

在与老刘的后续沟通中,张玉娜从法、理、情出发,几乎穷尽了各种理由。也许是被法官的执着打动,老刘最终接受了调解。

就在法官以为大功告成时,新情况出现了。

这一次,提出异议的是老余。原来,他心里一直有个疙瘩。如果老刘拿回钱款却不向法院申请解封,那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为确保万无一失,他坚持要在调解协议中给老刘设置负担义务。

“我是考虑到你的处境才接受调解,你这样想也太过分了。”老余的想法彻底激怒了老刘,两人互不让步,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此时此刻,距离矛盾的实质化解只差关键几步。为了尽可能挽回各方损失,张玉娜没有选择放弃,而是再次轮流给他们做工作,阐明利弊。

“案子都到这一步了,我们对彼此还是要秉持基本的信任,对不对?”简单的宽慰让老余坚定了信心。

“老余也只是心急,您愿意接受调解,是非常负责的决定。”反复的安慰让老刘频频点头。

沟通持续了几周,甚至连张玉娜自己也记不清打了多少通电话。最后,千里之外的老刘终于表示同意。

调解书下达几周后,好消息传来了,老余拿到了印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伴随着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结事了,老余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也一并了结。一案调三案解,这场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次不行就多试几次,只要带着希望,总会有解决的方法。为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值得无数次努力。”张玉娜说。(朱梁文轩 刘青青)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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