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理市“苍洱清风”宣讲团巡讲党纪法规
“上级检查调研时,出于应付心理,没有真实反映情况是违纪行为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是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大理市纪委监委“苍洱清风”宣讲团成员开展送“纪”上门宣讲后,现场答疑解惑。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大理市纪委监委成立“苍洱清风”宣讲团,依托送“纪”上门宣讲这一载体,系统谋划、精心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为更好地服务保障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该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统一制作宣讲提纲,分组开展备课工作。“苍洱清风”宣讲团主讲人紧扣“六项纪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量身定制”内容,主动开展送“纪”上门宣讲活动,助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在成效。
针对不同受众的不同特点,宣讲团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分层分类解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苍洱清风”宣讲团首批宣讲先入乡镇(街道),宣讲人根据农村实际,紧密结合大理市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村级财务工作、重点项目、基层“小微权力”风险点等进行拓展讲解,详细解读条例相关内容,用群众听得懂的话讲群众身边的事,深入浅出地在“家门口”进行纪法宣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依托新媒体平台优势,在大理市纪检监察网站和“苍洱清风”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推送“每日一课”,推动党员干部把党纪规矩刻印于心,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开展送“纪”上门活动7场,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
“宣讲团送‘纪’上门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零距离传递到基层一线,能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治未病’效果,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廉洁底线。”大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将广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让党的纪律学习见“行”更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