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补短板、以案释法进行时,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昆明的赵女士有健身的习惯,为此,在健身房办了卡,还买了很多私教课,没想到,课还没上完,自己就被调动到外地工作。赵女士想要退没用完的健身卡和私教卡,这个过程可有点难。
赵女士在一家健身房健身,在这里,她遇到了两位健身教练,在他们的劝说下,赵女士前后花了8万多元钱,买了500多节私教课。这些私教课还没上完,赵女士就要被调去外地工作了。赵女士试着和健身教练商量,能否将剩下的课时退款处理,却遭到了拒绝。
原来,赵女士和两名健身教练是在第一家健身房认识的,教了赵女士一段时间后,两人跳槽到另一家健身房,赵女士也跟着他们一起换了地方健身。再后来,两名教练又辞职自己开了健身房。赵女士没上的这些课难道就只能白花钱了吗?法院审理案件以后认为,这些钱应该退!
昆明 五华区人民法院黑林铺法庭精审团队负责人马俊梅介绍,赵女士和原来的健身机构的合同订立过程中,这两名建身教练是积极地促成他们的交易,不断地游说赵女士买课,后来又把赵女士带到自己所开办的公司,其实之前买的次卡等等这些费用都是接续计算的。我们认为赵女士合同的权利义务,对应该说这两名教练新成立的公司是概括承受了原来的健身机构的权利义务。
因此,法院判决两名健身教练退还赵女士170节健身课的费用。不过,法院也提醒市民,预付费存在风险,当别人鼓动你掏钱的时候,千万别头脑一热就做决定,以免退费时愁断肠。
以案释法嘉宾点评
北京浩天(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张阁麟律师:
本案中涉及的预付式消费合同具有继续性合同的特征。在预付式消费合同中,消费者一般提前履行完全部的费用支付义务,经营者分批次履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赵女士预付费用是否可以主张返还,这样的问题在健身、美容、美发、洗车、辅导培训等服务领域都很常见,预付式消费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消费模式,其在给消费者带来方便和优惠的同时,也引发较多消费合同纠纷案件。在不存在约定或法定解除事由情形下,预付式消费合同便无解除之条件。在此情形下,消费者起诉解除合同,人民法院需要对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审查,以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健身签订的服务合同不同于其他服务合同,该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若一方离开健身场所所在城市,其所到的城市又没有相应的门店,导致合同不能再继续履行,导致合同履行陷入"僵局",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返还剩余费用还需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