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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 | 漾濞“小课堂”助力农村党员学深悟透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0:20:00  来源: 清风云南

原标题:党纪学习教育 | 漾濞“小课堂”助力农村党员学深悟透

“刚才我们继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中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明确了党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受到行政处罚要作出的党纪处分。作为农村党员,我们一定要带好头、当好表率,杜绝违纪违法行为……”这是漾濞县富恒乡罗里密村第二党支部农村党员围坐在火塘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场景。

富恒乡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火塘夜话”“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等方式,利用农闲时间,就近就便组织党员在火塘边、院坝里、田间地头广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用大家听得懂的民族语言、方式进行学习、讲解、教育,助力农村党员学深悟透,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富恒乡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利用周例会及工作会议时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刻钟”活动,内容以原文领学、条款讲解为主;每周在“七彩云端”平台发表《富恒一刻钟——党纪篇》,内容以新旧条款对比、条款解释、学习心得为主,促进机关党员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了党员干部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纪处分,释放了对‘躺平’干部、‘推脱滑’干部严肃惩处的信号,督促机关党员干部带头担当作为、发扬斗争精神。”富恒乡纪委副书记表示。

针对老党员、生病党员等出行不便党员,富恒乡组建6支“党纪宣讲小分队”,上门开展党纪学习宣讲,让在家党员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感受组织“润物细无声”的温暖;针对流动党员,通过支委会委员“一对一”帮教、视频连线学习的方式,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缺位。各级党组织将学习新条例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促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党纪是所有党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它不仅是一纸规定,更是对党员行为的规范约束,我会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做遵纪守法的好党员。”一名农村老党员学习后说。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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