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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洪:“枫”景怡人,“桥”见幸福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1日 17:12:16  来源: 云南网

“检察官,那个‘多余’结婚证被撤销啦,谢谢你们!”近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付媛接到当事人玉某的电话。

原来,2022年底,家住景洪市某村玉某在查询婚姻档案时发现,本人身份号码已于2005年10月17日被他人用于婚姻登记。得知自己“被结婚”,玉某多方辗转求助均未得到满意结果,最终向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该案后,景洪市检察院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当地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采取“检察建议+行刑衔接+民事和解”方式促成该案实现案结事了。

玉某诉云南省景洪市某镇人民政府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的成功办理,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履行案件办理、矛盾化解、服务群众职能的积极实践。

近年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重点领域,持续丰富检察服务新体验,提升为民服务“含金量”。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载体,实现“检察服务零距离”和“受理案件一体化”,并积极构建“检察院+人社+法院”根治欠薪机制,合力化解涉诉劳动纠纷,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3年以来,受理来信来访212件,支持农民工讨薪125件次,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11件,发放救助金45万元。

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学法”和“懂法”是实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前提。在西双版纳州傣历1386新年节前夕,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在勐罕镇曼嘎俭村开展“以检察力量助推民族团结之花绽放”的直播活动,让广大网友通过直播间“提前感受泼水节的快乐”,全网累计观看人次超过102万。

“在边疆,普法工作必须采取更具‘贴合性’的模式,才能将法律知识‘定向投送’到群众身边,帮助其逐渐提升法治意识。”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玉喃溜介绍,该院紧密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工作实际和网络新媒体发展趋势,持续探索法治宣传新模式。在边境村寨、社区、企业开设150个“法治学堂”,把法庭、听证会搬入村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当地群众听懂“法治语言”。打造“喃滴溜”双语检察官直播团队,推进在线直播普法,累计直播时长4150分钟,超过1000余万人次走进直播间观看。

此外,景洪市人民检察院以“民族法治学堂”为依托,联合景洪市妇女联合会、勐龙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在边境村寨成立“边境巾帼普法队”,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专业优势以及基层妇联干部的“前哨探头”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妇女在思想发动、强边固防、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

云南网通讯员 段健 付媛

责任编辑:杨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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