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州消防救援支队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机制的通知》,着力破解了消防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设施补建修缮无资金来源的难题。
推广先行表决,建立预案制度。《通知》推动全州范围所有物业管理单位,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应急使用维修资金预案制度。已建立预案制度的单位,在符合火灾隐患整改应急使用情形时,动用维修资金不再重复征求意见。
创新紧急代修,施行先改后办。针对未建立预案和业主表决未果等特殊情况,可由当地政府研究形成启用维修资金决议,由当地物委会组织代修。其中特别明确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先行组织应急维修,再办理资金启用手续。
变更表决条件,降低启用门槛。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通知》明确表决方式将原规定中“全部参与且三分之二同意”调整为“三分之二参与且过半数同意”,大幅降低启用维修资金用于火灾隐患整改的难度。
优化资金划拨,确保机制落地。《通知》规定维修资金用于火灾隐患整改的,资金划拨采用公示制,最大限度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兑付。
该机制建成后,首先运用于芒市学府时代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当中。目前,该小区消防设施修复工程项目已经中标,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施工,整改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机制的建立将实现维修资金用于隐患整改流程简化、耗时缩短的目的,为全州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物业管理单位筹措整改资金、快速消除隐患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执行途径。
云南网通讯员 黄朝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