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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老家镇上要建飞机场?男子网上造谣被依法处罚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1:43:12  来源: 云南网

 

  普法强基补短板、以案释法进行时,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最近,昆明晋宁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名男子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晋宁某某镇要建机场"的视频,经过核实,信息不属实,这名男子也很快被警方找到。

  民警找到男子时,这条视频已经有7万多次播放量,140多次点赞和160多次转发。

  男子告诉民警,自己偶然在网上看到了类似的视频,为了获取点击量,就把视频下载下来,文字说明则换成了自己的老家:晋宁一个镇的村委会。

  经过核实,吴某在网络发布谣言,误导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被依法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嘉宾点评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的梁燕律师: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就包括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新闻中的案例,适用的就是这个条款。除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造谣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一般来说,造谣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第一,谣言的内容是否涉及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诽谤他人或者涉及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第二,传播的范围。通常来说,网络平台对谣言的滋生及传播都有着放大作用。第三,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恐慌或者损害了他人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等。第四,是否存在特定的法律规定。例如我国刑法对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等均有专门法律条文规定。总而言之,如果造谣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触犯了特定的刑法条款,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虚假信息。

 

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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