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补短板、以案释法进行时,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现在很多超市购物都可以自助结账,给顾客带来很多便利,不过却有人在这上面打起了歪主意,来看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发布的这起庭审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9月至11月期间,赵某某在昆明西山区某生鲜超市内,共实施了九次逃单行为。赵某某利用超市采用全自助式扫码结账的特点,在选取商品后,不予扫码付款,而是混淆在其它已经付款的商品中私自带走。
法院审理认定:赵某某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合法财物,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西山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逃单"行为一旦构成刑事犯罪,行为人不仅会受到刑罚处罚,依法还应当承担退赔损失的法律责任,将会为自己贪图小利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以案释法嘉宾点评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赵倩律师:
"顺手牵羊"从法律上分析,属于临时起意的盗窃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云南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云南省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五百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四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五万元为起点。在此提醒大家,"不义之财不可取"。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