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游客捉住红嘴鸥喂食被罚款 《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明确不得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
这段时间,昆明天气晴朗,前往昆明海埂大坝观鸥喂鸥的市民、游客也越来越多。近日,几名游客抓住红嘴鸥强行喂食、拍照,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分别处以500元罚款。
事件
抓鸥事件频发
2月11日15时许,一名女子在昆明市海埂大坝观鸥时,将一只红嘴鸥抓在手里喂食。在网友拍摄的视频中,周围游客对其行为进行了制止。
“你把它放了,怎么能抓海鸥呢?你放了它,我拍视频发网上了。你喜欢海鸥可以,你要好好喂它,不能这样。”一名游客说。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介绍,这名女子是重庆来的游客,她当时是来昆明游玩,然后到海埂大坝看红嘴鸥。由于是第一次看到红嘴鸥,她出于好奇,就把红嘴鸥抓到手里,抱着对它进行喂食。
在周围游客的劝阻下,女子最终将手里的红嘴鸥放飞。
“红嘴鸥当时是自行飞走的,没有受伤的情况,说明她并未伤害到红嘴鸥。经过调查处理,我们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宣传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处以500元罚款。”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说。
无独有偶。2月23日,两名游客在草海大坝用手抓住红嘴鸥拍照,分别被处以500元罚款。
当时,一名男子试图用手中的食物吸引红嘴鸥,红嘴鸥靠近后,男子快速抓住它的双脚。而一名红衣女子手上抓着红嘴鸥,不停地变换姿势拍照。在工作人员的劝阻下,两名当事人最终将红嘴鸥放飞。
昆明市西山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表示:“《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对红嘴鸥进行侵扰、抓捕等行为。经调查,我们对两名当事人分别处以500罚款,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呼吁广大群众文明观鸥喂鸥,大家一起保护海鸥,从一点一滴做起。”
执法人员提醒,红嘴鸥是昆明人的老朋友,希望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观鸥,爱鸥、护鸥,共同营造良好观鸥秩序和文明环境。
释法
故意伤害红嘴鸥最高罚款500元
游客抓住海鸥喂食被处罚款,依据何在?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文庆介绍,为规范文明观鸥,加强对红嘴鸥的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3年8月30日,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并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作为地方性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补充设定了罚款种类的行政处罚。
《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观赏红嘴鸥时,应尊重红嘴鸥的自然习性,保持适当观赏距离,文明拍摄,避免直接接触。
该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观赏红嘴鸥时,禁止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禁止非法猎捕红嘴鸥行为。
该规定第五条明确,违反本规定,有故意侵扰、惊吓、驱赶、伤害红嘴鸥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该规定还明确,在红嘴鸥聚集觅食、栖息地燃放烟花爆竹、擅自放飞无人机等惊扰红嘴鸥等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律师在此呼吁大家,文明观鸥,共同创作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动城市名片,共同构建人鸥和谐共融的美丽画卷。
本报记者 李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