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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想有个家 文山市司法局倾力安排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0:30:00  来源: 云南法制报

原标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想有个家 文山市司法局倾力安排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这不是歌词,而是文山市17岁社区矫正对象吕某的心愿。近日,他居住的公租房被强制收回,只能住在宾馆内,但后续住宿费用他承受不起。

究竟是怎么回事?文山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同社区干部一起火速赶到宾馆找吕某。到达宾馆时已是15时许,而熬夜玩游戏到天亮的吕某才刚刚睡醒。戴着耳环,脸上、脖子上、手上、脚踝上都有文身的少年静静坐着,很少和工作人员交流。很显然,这又是一个拯救迷失灵魂的“大工程”。

吕某自幼父母离异,双方均再婚生子,他与母亲已多年未联系,13岁时就辍学外出,靠洗车、在酒吧后厨打杂、做家政等维生。此次公租房被收回,是其父亲对水费账单有疑问,拖欠房租、物业费和水电费导致。

公租房被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强制收回后,吕某的父亲已回西畴县老家居住。司法局工作人员劝吕某申请将执行地变更至西畴县,与家人团聚。但吕某多年来与父亲积怨很深,他情绪激动地表示绝对不回西畴。

随后,该局工作人员联系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吕某解决了部分生活用品,并联系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辅导帮矫。

该局工作人员多次与吕父电话沟通,并委托西畴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上门动员,吕父终于答应出面商量解决方案。

经对接,吕父结清欠费后,文山市住房管理中心开启绿色通道,当日为吕某办理了公租房承租手续,吕某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他的脸上也有了笑容。

近年来,文山市司法局严管厚爱、依法矫治,不断深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以教育、感化为手段,不断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融入社会,以实际行动传递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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