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楚雄市法院以案为鉴敲警钟
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开展多起旁听庭审活动,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课堂,以看得见的方式“零距离”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当日上午,该院开庭审理杨某涉嫌贪污罪一案,楚雄州供销社2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旁听。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相关证据,有力地指控犯罪,并围绕犯罪事实从社会危害性、定罪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杨某表示忏悔,该案择期宣判。
当日下午,随着一记清脆的法槌声,承办法官宣布开庭,来自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系的52名学生、8名老师走进法院庭审现场,旁听8起危险驾驶罪案件集中庭审。
一次次酒驾经历,不断刷新的酒精含量,让旁听师生惊叹不已。学生们通过旁听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法律适用等方面有了更加直观、形象、深刻的认识。
法院经审理并当场宣判,8名被告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8名被告人从重从轻情节,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到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到3000元不等。
“虽然现在还没有拿到驾照,但也深刻意识到喝酒开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不仅会面临失去人身自由,而且会对自己和家人造成很多麻烦和困难。”庭审结束后,学生们表示,“零距离”接触审判,感触很深,今后一定提高自律安全意识,养成良好习惯,从思想上筑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底线。
今后工作中,该院将不断完善普法机制,创新普法形式,积极开展“零距离”旁听庭审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最直观的方式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警示震慑作用,达到“旁听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