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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逃得掉吗? 第三次酒后驾车被查 男子想靠演技逃避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 20:12:57  来源: 云南网

 

  普法强基补短板、以案释法进行时,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句话形容在一些酒驾被查的驾驶人,是再合适不过的。因为面对处罚,这些驾驶人都会想方设法来蒙混过关。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一位驾驶人在交警面前的演技。

  这位驾驶人嘴里说着要配合交警执法,身体却露出了本意,不停试图往车外蹿。这是发生了什么呢?原来,当天这位驾驶人驾车在面对第一位交警示意停车时,没有停下而是加速前行,不过,交警已经在前方设置了椎桶,这位驾驶人只好把车停下。

  首先,这位驾驶人使出了一问三不知的招数,等面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时,又演起了苦情剧,也就是新闻开头那一幕。

  嘴里说着要配合,身体却想往车外蹿,这怎么跑得了呢?

  这位驾驶人花样百出,始终不愿意配合交警检查,最终,被交警采取了强制措施,带往医院抽血。其实,交警通过警务系统查询时已经发现,这位驾驶人之所以不配合检查,是有原因的。

  酒驾和醉驾都被查获还不长记性,第三次喝酒开车又被抓了现行,这位驾驶人还真是我行我素。抽血检查结果显示,这位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61毫克,再次超过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昆明交警二大队夜鹰中队中队长 刘翔表示,他应该说是原来受过交警的相应的处罚,而且他可能对于违法的后果,在我们认为他应该是比较清楚比较了解的,那么可能这次有存在想逃避这个处罚的心理存在,他可能就用一些身体不适,不配合我们呼吸检测##各种手段来进行逃避。

  普法强基:两男子二次酒后驾车同被查

  俗话说,朋友之间要"有福同享有难同担",但这也得分时间地点和事由。前几天,在曲靖马龙,两位朋友同桌吃饭饮酒后借着酒劲,相约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结果悲剧了。

  当天晚上,马龙交警在辖区设点查缉时,一名轿车驾驶人刚摇下车窗,一股浓烈的酒气就扑面而来。

  交警正在处理这位驾驶人张某波醉驾行为的时候,又一名满身酒气的驾驶人被查获。

  男子为难的样子引起了交警怀疑,随后,交警调查得知,这位驾驶人张某灵是"二次酒驾",在今年2月就因醉酒驾驶被处罚过。而且,他还和张某波是朋友,更巧的是,张某波也是"二次酒驾",还在取保候审期间。当晚,两人也是在一起喝的酒,结束后就一前一后驾车上了路。目前,张某波、张某灵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65333333记者报道。

  嘉宾点评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君婷律师:

  酒后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的行为。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酒后驾驶、醉酒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对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营运机动车应当承担的行政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等。同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关于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为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为醉驾。不管任何时候,大家一定要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内化为每个人的行为准则,避免侥幸心理,远离酒驾,安全出行。

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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