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公安局党委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采取“3+3+3”模式,全力打造新时代法治公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富宁样本”,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落实“专职+检查+监督”三项措施,筑牢执法办案安全防线
落实“闭环式”管理,实现办案区更安全。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备14名警力,全天候为办案民警提供“一站式全闭环”规范管理服务,最大限度保证执法办案场所安全。
落实“扫描式”检查,发现隐患全整改。由督察、法制等部门定期对执法办案中心和执法办案场所开展安全检查。今年以来,共发现并整改各类不规范问题464个,清除办案区各类隐患42个。
落实“精准式”监督,实现案件全覆盖。采取“人工+智能”的形式开展常态化的执法巡查监督。依托“智慧法治平台”巡查监督行政、刑事案件522件,提出执法监督意见435条,实现了警情、案件全覆盖监督。
依托“法制部门+法制员+办案民警”三支力量,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依托法制部门发挥指导引领作用。采取“日巡查、周研判、月评价”工作模式开展执法质量监督管理,第一时间督促引导执法办案部门依法调查取证、规范执法办案。收集汇编《富宁县公安局行政案件办理指南》《一案弄懂行政案件办理》《手把手教学快处(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等系列规范指引,确保基层执法办案民警删繁就简,有章可循。
依托法制员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基层派出所和办案部门配备25名法制员,由法制部门组织,采取“以学代训”“以评促学”“以案授业”等方式开展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协同提升部门执法办案质量。
依托执法办案民警发挥整体推动作用。注重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建立《富宁县公安局执法办案质量“红黑榜”制度》,落实成绩晾晒及结果应用,营造规范执法办案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共立刑事案件226件,破案103件;受立行政案件296件,结案181件,实现执法过错案件“零发生”。
采取“管理+培训+创新”三种思路,实现执法办案高效务实
跟踪监管“一把尺”到底。推行“督察管规范、法制管质量”执法监督管理模式,采取“线上+线下”与“日常+专项”模式,实现网上视频巡察和网下现场督察,从源头把好案件质量关。
技能培训“面对面”入脑。以警务技能实战培训为抓手,采取“请进来+送上门+旁听”的培训模式,每月统筹办案民警跟班轮训,参与巡查、考评和点评,做到“学用结合、以训促战”。每半年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到办案部门进行“面对面”对比培训、实地指导,快速提升办案民警执法能力。
探索创新“快速办理”见效。制定《富宁县公安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试行)》,对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案件全部予以快速办理,有效节约警务成本,提升办理质效。全局应用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程序办理行政案件8件,其中已结案8件。
文山州公安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