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法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以检察之力扶起受害家庭山西侯马:支持起诉帮受伤农民工追索赔偿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7:40:27  来源: 检察日报

原标题:以检察之力扶起受害家庭山西侯马:支持起诉帮受伤农民工追索赔偿

本报讯(记者吴杨泽 王鹏翔)“老板已经同意给我赔偿了,感谢检察院的帮助!”日前,山西省侯马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获法院调解结案,农民工刘某获得32万元赔偿款。向检察官报告好消息的同时,他对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帮其讨回公道表达诚挚的感谢。

2022年9月,29岁的刘某在王某承包的厂房内从事彩钢棚搭建工作时,不慎从十几米高的棚顶坠落,因伤情严重被立即送往侯马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在该医院进行脾脏摘除术后又转至山西白求恩医院进一步治疗。目前治疗虽已结束,但刘某依然生活不能自理,施工方负责人在垫付7万多元医药费后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刘某的家属多次与其协商赔偿事宜未果。

“听说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帮助弱势群体维权,我们村的村民就在检察院帮助下追回了拖欠的工资,我也想申请支持起诉。”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侯马市检察院检察官立即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经调查,刘某受雇于王某,从事彩钢棚搭建工作,事故发生当天为大风天气,刘某和工友正在脚手架上抬彩钢,一时重心不稳跌落,且现场无任何保护措施。刘某的收入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他意外受伤丧失劳动能力后,其家庭生活也陷入了困境。检察官告诉记者,刘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非因本人原因身受重伤,目前生活不能自理,且家庭经济困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切实维护刘某合法权益。

为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办案检察官积极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通过耐心沟通消除抵触情绪。

在法院审理阶段,检察官与办案法官多次沟通案件情况,共同力促刘某与施工方负责人化解矛盾、达成统一意见。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同意于今年年底一次性赔偿刘某32万元。(吴杨泽 王鹏翔)

责任编辑:小云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