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走近全国唯一以“水源保护区”命名的人民法庭
近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水源保护区人民法庭(以下简称水保庭)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定为“环境保护”特色人民法庭。作为全国唯一以“水源保护区”命名的人民法庭,水保庭走出了一条“环境保护”特色法庭建设之路。
多方联动聚合力 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水保庭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保护的核心职能,扛起“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担当。为突出环境保护、水源保护重点,盘龙区人民法院在水保庭内打造了环境资源水资源保护展示中心,通过定期邀请辖区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群众代表观摩,结合法治宣传、巡回审判、就地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监督执行等方式做好环境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辖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水源保护司法氛围。
依托牛栏江、盘龙江山水相连的实际,盘龙区人民法院与嵩明县人民法院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两院在跨域立案、巡回审判、调阅档案、调查取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裁判文书送达、异地执行协助、警务协作等事务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严厉打击破坏牛栏江—盘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共同宣传生态保护、环境污染治理、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湖泊保护治理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力保护牛栏江—盘龙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2022年6月,水保庭负责人彭飞被盘龙区农业农村局聘为“森林法官”,肩负起林业、农业普法宣传、为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等职责,与多部门共筑水源区生态保护屏障。
此外,水保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盘龙建设,建立与环保、水务、林业、国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机制,为保护辖区内生态环境发挥司法作用。
因水源保护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地方性法规等,当地基层矛盾纠纷特点有别于其他地区。为了将乡村矛盾纠纷消解于未然、化解于源头,水保庭主动与滇源街道办事处探索城乡社区治理新路径,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创建“无讼村(社区)”,发挥司法与基层管理职能,守护乡村和谐安宁。
院校法治共建 促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近年来,水保庭将“院校基层法治共建工作”与创建特色法庭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高校的优势,对辖区内的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促进辖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2022年6月10日,水保庭与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盘龙区乡村振兴局联合举办智慧生态法治中心“乡村振兴与生态法治”论坛。与会人员针对在乡村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展开讨论,为乡村振兴工作建言献策。
与此同时,盘龙区人民法院以此次论坛为契机,持续拓宽院校基层法治共建机制思路,深入探索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新机制。2022年8月初,水保庭邀请西南林业大学师生以墙绘为载体,共同打造水保庭“民族团结进步文化长廊”,诠释水源保护区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深厚内涵,充分体现院校基层法治共建基地建设在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方面的重要作用。(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