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交警总队发布“两公布一提示” 春运出行指南 看完再出发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
为全力做好春运道路保安全保通畅工作,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欢度春节、安全回程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过分析近3年春运期间全省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情况,对春运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发布202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
客流物流车流压力将明显加大
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实施后,全国公路防疫检查站点全部撤销,跨区域出行和公路客货运输限制全面取消,群众出行意愿强烈,预计2023年春运,我国人口流动规模将呈现快速恢复态势,道路交通出行将呈现阶段性高位运行、节前节后短时集中、潮汐式时空分布等特点。
在学校提前放假、企业复工达产需求旺盛、务工人员推迟返乡和提前返岗等因素影响下,学生流与春运高峰错位,但务工流、探亲流将在节前节后集中释放,春节期间旅游出行和农村探亲出行频繁,再加上民生商品、企业生产原材料和产品等货物运输需求旺盛,重点地区、部分时段大客流、大物流、大车流压力将明显加大。
近三年春运期间,全省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3895起,平均每年春运期间发生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1298起。从简易程序处理事故情况看,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历年数据显示,春运历来是较大事故预防的重点时期,单方车辆事故特别是农村地区翻坠较大事故突出,农村道路致人死亡数占比高(见右图)。
数据显示,小型客车、摩托车在春运期间肇事占比高;酒驾醉驾在春运期间肇事突出。近3年春运期间,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最多,占总量的32.07%,分列第二至第五位的分别是无证驾驶、机动车未让优先通行方通行、超速行驶、机动车未避让行人,分别占春运事故总量的8.14%、5.26%、5.13%、4.88%。
以下六条交通安全提示要牢记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根据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交通安全出行提示。
1.做好出行前准备,做好安全检查,遵守法规,依次通行。
2.切勿疲劳驾驶,拒绝酒驾,避免分心驾驶。
3.不占用应急车道,规范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生命带。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至少降低40%的伤害。不管是驾车还是乘车,请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
4.谨记“车靠边、人撤离、摆标识、即报警”交通安全警句。
行经高速公路若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应尽可能将车挪到道路最右侧,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地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处(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在20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同时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
5.拒绝“路怒”,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十次肇事九次快,请控制车速,谨慎驾驶。欲速则不达,平安才是终点。
6.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春运期间是长途客运的“黄金期”,请选择乘坐正规的客运车辆,切勿乘坐站外私揽客源的客车,勿贪便宜方便乘坐非法营运车或超员车。发现客车超员载客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报警。(记者 查小高 朱鹏 姜玟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