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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家庭教育不再只是家事 释法嘉宾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20:00:10  来源: 云南网

  [导语]

  云南普法,举案说法,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随着时代发展,教育孩子变得更有挑战。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让家庭教育不再只是家事。那怎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这部法律都指出了方向。

  【介绍】

  2022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和指导家庭教育的法律:《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对于“教什么”,《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立德树人。而对于“怎么教”的问题,这部法律对父母应当采取怎样的方式方法进行家庭教育,也做出了具体而细致的建议。

  那么如何定义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到底难在哪儿呢?

  【释法】

  “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是家庭教育较常见的困境。家庭暴力、缺爱、溺爱等等,都是一些非常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这也是目前家庭教育里面的一些难点。一直以来,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家长怎么管孩子是家事,针对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

  与此前出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相比,《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侧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非法的侵害,且更多的是在于告诉我们哪些行为是可为、哪些行为是禁止、不可为的。

  相比之下,《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落脚在家庭,国家提供支持,社会提供协同,对家庭教育提供了指引。其中明确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课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再一次把宪法以及《民法典》与父母对子女义务的相关内容更细化、更明确。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应当要组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队伍,并提出了“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这一概念,这一机构是非营利性的,主要工作是为在子女教育方面有需求的家长提供指导和帮助。

  此外,“双减”也被写进了《家庭教育促进法》。

  云南网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秦黛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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