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绿春森警救助3只草鸮
近日,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根据群众报警,及时救助了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让它们回归大自然。
案发当日20时10分许,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绿春县倮玛小区发现了3只“猫头鹰”,请民警前往处理,接到报警后,该大队民警辅警及时出警。
民警辅警赶到现场时,只见地上蹲着3只灰色的“猫头鹰”。民警将其带回森警大队,经鉴定,该“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3只“猫头鹰”身体无伤,状态较好。经大队民警、辅警2个多月的耐心喂养,在草鸮掌握了一定的觅食能力后,将其带到山上适当的地方放归大自然。
绿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呼吁:要增强爱鸟、护鸟意识,严禁非法猎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绿警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