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民法“典”亮生活。遗产继承,关乎着家庭的和谐与安宁,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在全国审理的遗产继承案件中,遗嘱被确认无效的占到60%。遗嘱既是个人意愿的表达,又关乎个人财产的处置和分配。民法典继承编中关于遗嘱的效力优先,以及订立遗嘱的方式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具体如何规定?怎样才能保证遗嘱合法有效?一起走进今天的节目现场。
说法小剧场:
儿子:喂 爸
父亲:儿子 你快点回来 你大伯和姑姑说要把你爷爷的那套房子处理了
儿子:他们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卖房子 好好 我现在就回来
儿子:大伯 小姑 我听我爸说 你们打算把爷爷的房子卖了
姑姑:啊 你爷爷走了也有一段时间了 房子一直空着也不行 你也知道你表哥要结婚了 我们兄妹几个 把房子卖了 分点钱
儿子:小姑 大伯 你们可能不知道 爷爷还在世的时候 就说好了把房子留给我 现在房子怎么处置 跟你们是没有关系的
姑姑:留给你 怎么可能 我们三个才是你爷爷的亲子女 老人走了 房子肯定是我们几个的
儿子:你要是不相信的话 来看一下 这是爷爷的遗嘱
姑姑:过分了 老爷子怎么这么偏心 不行 我要找律师去 这是事情没完 讨个说法 走
问题:房子应该归谁?孙子还是老人的子女?
在大家的普遍观念中,只要持有代表长辈真实意愿的遗嘱,孙子获得遗产是板上钉钉的事,但是这起今年真实发生在北京西城法院的遗产纠纷案,因为孙子的原因,最终辜负了爷爷的心意。
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案例中的孙子就是这里所说的受遗赠人。遗嘱和遗赠,一字之差却有着严格的区别。
律师介绍,民法典里关于表示接受遗赠的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实践中表达接受遗赠的方式通常有:向继承人口头表示接受遗赠;向继承人寄送接受遗赠的书面文件;实际占有遗产的行为;公证;以及诉讼。
最后律师提醒,知道受遗赠后60天的起算点,应当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算,被继承人活着时,即便做了遗赠公证,受遗赠人也不适宜在其生存时就表示接受遗赠。
两份遗嘱都有效的情况下,究竟执行哪一份?民法典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为了回应时代的要求,在遗嘱的形式上,民法典在原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的基础上,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主任黄蓉:打印遗嘱或者录音录像遗嘱,就必须要有见证人,而且是要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并且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见证人必须要出现,而且自己的名字、身份证都必须要报的,一定要报出来, 而且声音必须是本人的。现在有一些软件,变声的那种坚决不可以用。还有在整个过程当中这一份录音或者是录像中间不能有断点,必须是完整的,并且是清晰的。打印遗嘱的操作稍微繁琐一点,就是要在每一页上都要签上字,不是说最后一页我签个字就行了。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根据我国社会家庭结构和继承观念等方面的变化,民法典继承编顺应发展,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公民的游戏账户、手机号、微信号等合法财产都属于遗产,以满足遗产处理的多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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