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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居民家中起火 事发小区车满为患通道不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7:23:36  来源: 云南网

  导语:

  云南普法,举案说法,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

  春晖小区一居民家中起火 消防通道疑似被阻塞

  12月1日凌晨,春晖小区一住户家中突发火情,居民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但消防车却在救火途中遇到了阻碍。

  目击者用手机拍下一个片段,零点二十分左右,春晖小区五楼的住户家中突发大火,火势随风蔓延,腾起了数米之高。

  数分钟后,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和消防赶到了现场,由于道路不畅,消防救援队只能通过排接水管的方式灭火,在高压水枪的浇灌下,火势很快得到了控制。

  凌晨1点,现场火势已经被扑灭,同楼居民都被疏散到了楼下避险。起火房屋内一片狼藉,厨房位置的灼烧痕迹最为严重,在高温的炙烤下,不锈钢质地的防盗窗已经发生了变形,小区外墙也被熏得一片漆黑。深夜火情让不少居民都感到了后怕,春晖小区房龄较老,由于没有足够停车位,大部分车主会将车随意停靠在路边,进出小区的勤学巷及小区周边的内部道路都并排停放着两排车辆,路中间隙不足3米,一旦发生险情,大型救援车辆就无法进入小区,直接威胁到小区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居民希望辖区相关部门能对停车乱象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事发小区车满为患通道不畅 街道正研究解决方案

  12月2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了春晖小区,消防、公安、社区等部门正在对现场展开调查。针对车辆挤占道路,消防车无法正常驶入的问题,街道办准备研究解决方案。

  上午11点,记者来到了事发小区,可以看到起火房屋外墙上一片漆黑,起火房屋已被封锁,消防,公安,社区等部门正在对起火原因展开调查。负责这个院区的门卫介绍,起火房屋住着一对老夫妻,当晚发现浓烟后他们就呼喊老人出来。还好老人已经下楼,之后居民开始自发灭火。

  消防到场后扑灭明火。对于消防车无法通行的问题,小区门卫介绍:他们这个院区属于以前多个单位的集资房,一直没有正式的物管来管理,但小区大门外的道路则是由社区管理。记者注意到进入这个小区有三条道路,分别是丰宁路,春晖路,勤学巷,丰宁路道路较为宽敞,消防车可以正常通行,而春晖路和勤学巷这两条路则停满了车,消防车无法正常进入。一名春晖小区的物管介绍:他们平时负责春晖小区的日常管理,起火房屋所在的院区属于单位房,不归他们管,平时丰宁路由他们负责收费管理,其余两条路则不归他们管。

  这名物管介绍,之前他们也曾代管过春晖路和勤学巷,但太难管,之后他们就撤出了。那春晖路和勤学巷这两条停满了车辆的道路究竟归谁管呢?随后,记者联系了丰宁街道办。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历史原因,丰宁路,春晖路,勤学巷目前既不属于市政公共道路也不属于小区道路,道路产权还没有得到具体明确,因此出现了没人管的情况。近年来随着车辆日益增多,他们已经关注到了这几条道路消防通道堵塞,道路秩序混乱等问题,目前他们正在研究解决方案,或直接移交交警管理或请第三方管理,争取尽快解决这几条路的管理问题,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律师释法

  消防通道被堵塞的事经常能遇到,在法律上对此有何规定呢?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杨王博喜律师表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离。新闻中的案例,我认为当务之急是需要尽快明确这几条道路的管理问题,明确消防责任问题,切实保障每位市民的生命安全。

  云南网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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