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洪市司法局为10余名农民工追讨欠薪
10月27日,王某等10余名农民工在景洪市司法局景哈司法所调解协助下,如愿拿到被拖欠的工钱,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回家路。
10月27日,王某等10余名情绪激动的农民工来到景哈司法所,反映某工程老板李某拖欠工资情况,请求司法所调解,协助追讨劳动报酬。景哈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诉求后,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并与工程负责人李某沟通,摸清事情缘由。
据了解,王某等人受雇于李某在景哈乡务工,按照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李某应支付工人工资共计约26万余元,但因工程款一直未到账导致李某至今迟迟未能结算农民工工资。
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王某等人要求李某立刻结清拖欠工资,李某以没钱为由拒付工资。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双方诉求,积极通过解释相关法律法规,阐明劳动者合法收入应依法受到保护,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等情况,通过法、理、情的劝导,使劳资双方矛盾逐渐缓和。
经过调解员反复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同意当即支付工资10万元给10余名农民工,剩余尾款16.59万元于今年11月20日前结清。
“太感谢你们帮我们要回了工资,否则我们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拿到工资后的农民工称赞司法所积极作为,为农民工排忧解难。(记者 赵建军 通讯员 宁芯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