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洪做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
“根据景洪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方案,针对你被不实举报的情况,现以书面形式为你澄清。”日前,景洪市纪委监委向一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发出《澄清函》,旗帜鲜明地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除书面澄清外,根据《景洪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的工作方案》要求,景洪市纪委监委还综合采取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规范有序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
早在2020年8月,景洪市纪委监委就到嘎洒镇政府召开对不实举报的澄清反馈会,通报了群众举报信所反映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意见,为受到被不实举报的嘎洒镇政府负责人岩某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做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基础在于全面翔实的调查摸排。工作中,景洪市纪委监委要求各承办部门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甄别,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后,才能对反映不实的问题启动澄清正名,从而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真正为干事者撑腰鼓劲,保护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此外,景洪市纪委监委坚持同步推进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积极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狠刹动机不纯检举举报的歪风,严肃查处诬告造谣、陷害等行为,及时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切实降低党员干部履职担当风险,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释放纪检监察机关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
“澄清正名是对事的澄清,不是对党员干部全面廉洁情况的背书。”景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澄清正名要坚持实事求是、就事论事,不对未经核实情况下定论,确保澄清正名经得起历史和现实的检验。(侯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