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良县法院向1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近日,宜良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大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㱔永宁、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普焱现场向14名因“执行不能”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14万元。
现场,㱔永宁首先向被救助者表达了各级领导及该院的深切关怀,鼓励大家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并普及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希望被救助者们积极面对生活,早日走出阴霾。同时提醒被救助者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应及时反馈,执行法官将尽全力、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救助的14名申请执行人中,有的家属遭受伤害离世;有的因交通事故瘫痪在床;有的因提供劳务遭受伤害急需治疗;还有2名行动不便未能到场的老人,执行干警也在发放会结束后登门送去救助金。
该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初心、公正司法使命,践行“为群众办实事”。自执行攻坚战打响以来,截至今年5月,在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共筹集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55834元,共救助97案98人。
该院执行局干警始终坚持“应救尽救”“主动救助”“物质救助与心理救助相结合”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困难申请人的司法救助机制。每年不定期举行的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会,有效缓解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最大化实现执行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