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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楼上住户不在家 楼下淹成“水帘洞”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10:47:18  来源: 云南网

  导语:

  云南普法,举案说法,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

  近日,家住昆明升华小区2栋5单元3楼的李女士碰上了麻烦事儿,楼上漏水,导致他们家的客厅、卫生间、卧室房顶都被泡了。现在找来找去,都找不到人来解决。

  记者在现场看到,卫生间到主卧方向的顶部是呈现不少的渗水的情况,有的已经是出现了一些锈迹。沿着门框直接往里走,能看到主卧的右侧顶部,同样也是出现了渗水的情况。

  住户李女士告诉记者,楼上漏水已经持续了半个多月,眼看着墙面上渗水的痕迹越来越严重,李女士心里非常焦急。

  记者看到因为漏水情况非常严重,业主直接使用了小孩儿的尿不湿,作为吸水的工具,尿不湿只垫上一个小时,就被浸泡成的非常厉害,手提起来非常的沉重,可想而知这个漏水的情况是多么严重。

  李女士表示,家里现在已经大面积漏水,但很烦恼的是联系不上那个房东,虽然也报过警但也没用。由于李女士所在的小区没有物管,李女士也无法找到楼上住户的联系方式,那么,楼上住户究竟去了哪里?

  记者尝试寻找楼上住户,敲了一段时间的门,都没有人应门。记者看到,楼上住户的门上贴有水费欠缴单,是3月5日的,楼下住户也在门上注明了一些留言,写明了他们家遇到的一些漏水的情况,并留下了电话号码,但是这张纸也是没有人动过,可想而知这家住户已经是很长时间没有回到家里了。

  无奈之下,李女士只能选择再次报警寻求帮助,几分钟后派出所民警到达了现场,经过查看,民警表示这样的情况业主只能等楼上住户回家,他们也无能为力。李女士希望通过栏目寻找这名住户,希望这名住户看到新闻后能够及时与李女士联系,尽快解决此事。

  律师释法

  李女士也报过警,但问题还是无法解决,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对此,北京德和衡昆明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刘亚坪表示,本案例涉及到与相邻关系相关的侵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占有、使用,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案例中楼上住户长期不在房屋内居住,可能存在水龙头、水管等设施设备破损以致漏水的情况,造成了楼下住户李女士的损失。发生这类情况,首先建议与楼上住户积极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或出现本案例中无法联系上楼上住户的情况,那么,李女士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楼上住户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云南网整理综合

责任编辑: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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