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发出全州首份督促监护令
近日,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向涉罪未成年人小严(化名)的父亲严某某发出楚雄州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该院在办理小严危险驾驶罪一案中发现,小严的父亲严某某平时忙于工作,疏于对小严的管教和关心,最终导致小严放任自流,迷失失足。为持续做好小严的帮教工作,让其顺利回归社会,该院在联合多部门对小严进行帮教的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为小严的父亲严某某量身定制了一份督促监护令,督促、指导小严的父亲严某某履行对小严的监护职责。
该院还联合市公安局、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人民监督员等一同对小严的监护人开展了亲子教育,指导监护人如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补足缺失的家庭教育,让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会的关心关爱下迷途知返。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当监护人对子女的不良行为未及时有效或不当履行监督职责,但是又未达到撤销监护权、启动国家监护的严重程度时,向监护人发出的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文书。督促监护令的实施,不仅充实和填补了国家监护制度设计中的盲区和空白地带,而且可以通过司法干预,督促监护人履职尽责,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闵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