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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形成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官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53:17  来源: 2021年01月14日 09:28:37  作者:姜燕萍  

  原标题:昆明市官渡区形成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官渡新模式"

  近年来,昆明市官渡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形成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官渡新模式”。

  工作中,官渡区未成年人司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官渡区未司办)加强和巩固合适成年人队伍建设,从2014年组建至今,累计派遣合适成年人参与涉案未成年人维权工作2.6万人次,帮扶涉案未成年人1457人;撰写100余份社会调查报告,为办案机关办理涉案未成年人案件提供参考依据;编写《昆明市官渡区合适成年人业务培训手册》(第一版)为各部门、街道及合适成年人开展工作提供指引。

  官渡区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官渡新模式”,将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有机结合。期间,官渡区未司办联合官渡区人民法院到云南省未管所,对辖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集体帮教和亲情慰问活动,累计帮扶涉案未成年人220人;引进社会服务机制,联合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考察期的涉案未成年人,定时定点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团体辅导、法治教育;建立多部门临时联动协调机制,目前已对4名被害未成年人开展救助和权益维护;官渡区未司办、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官渡区职业高级中学,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辖区建立全省第一家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社区(试点)联络点,整合区级、街道、社区三级资源,联动党政、社区、学校、社会组织四种力量,构建官渡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整合资源,联动多部门,引进社会力量,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300余场次,累计服务辖区未成年人2.8万人次。

  经过6年的探索和总结,官渡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逐步形成“2+3+3+6”工作模式,即:紧抓“两个核心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两项工作工作;强化“三个服务阵地”建设——看守所、学校、社区;高度黏合“三个部门”——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形成工作“六步曲”——教育挽救、心理辅导、普法教育、权益维护、志愿服务、社区宣传,以灵活多变的服务手法和多元化的工作方式,引进多方力量形成多部门合力之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姜燕萍)

责任编辑: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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