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机屡教不改 酒后高速逆行
近日,文山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值班民警凌晨接到蒙文砚高速公路管理处监控中心的报警电话:一辆小型越野客车从文山西收费站上高速公路后,行驶至文山东收费站出口内车道时,又调头在高速公路上逆行。
值班民警迅速朝监控中心报警描述的方向一路追踪该逆行车辆,终于在辖区马塘收费站将该车辆拦停。
民警随即对驾驶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测试结果,李某承认了其饮酒后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事实。
民警在现场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李某曾在2018年9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目前驾驶证仍处于暂扣阶段。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同时,其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逆行,被再记12分,处罚200元。(钱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