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惩跨境违法犯罪 云南一法院24小时内审理3起跨境犯罪案件
10月15日上午,勐腊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采取“线上”形式,公开开庭审理由勐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起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3起案件的5名被告人分别以犯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七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6月9日17时许,被告人罗某某驾驶老挝牌照的越野车,将5名欲偷渡人员从景洪接至磨憨经济开发区。当车辆行驶至勐腊县磨憨收费站1公里处蓝色隔离网便道时,其让5人下车翻越隔离网以逃避检查,5人以步行方式从便道绕过收费站后,被告人罗某某在等待接应时被侦查人员查获。
6月17日,被告人旷某驾驶从租车平台租借的汽车将2名欲偷渡人员从景洪运送至磨憨,当车辆行驶至勐腊县磨憨收费站1公里处蓝色隔离网便道时,其让偷渡人员下车从隔离网爬至网墙内的村寨以逃避检查站搜查,后被告人旷某在前方接应偷渡人员时被当场抓获。
被告人林某某、欧某某、陈某某受朋友邀约欲前往缅甸小勐拉打工。6月16日上午8时30分许,3名被告人在勐腊县关累镇澜沧江乘船前往缅甸途中被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二大队民警查获。
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据悉,这3起案件从立案至宣判,用时不到24小时,体现了勐腊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厉打击跨境犯罪,维护边境社会稳定安全的坚强决心。
今年自全省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勐腊县人民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跨境犯罪,共受理相关案件60件188人,审结50余件160余人,全部判处实刑并处罚金,判处财产刑共计80余万元。同时,深入边境乡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从源头上防控跨境犯罪,为边境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赵建军 通讯员 李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