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举措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我院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全员深刻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今年截至9月中旬,我院共审结案件244件43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4件358人,适用率83.3%,律师见证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96.6%,效果明显。
加强各方协作,构建良性机制。我们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前沿阵地作用,广泛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放认罪认罚宣传手册800余册,在看守所播放认罪认罚宣传片30余次,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我院牵头公安、法院、司法局共同签署了《敦化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具体办法(试行)》,构建起公检法司联合发力的整体格局。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即告知认罪认罚从宽相关法律规定,为案件贴上“认罪认罚”标签。我院还与市法院就量刑标准、缓刑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与看守所协调,简化值班律师会见程序,共同保障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整合办案力量,简化案件流程。我们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办理机制,一方面设立轻罪办案组,办理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认罪认罚案件,年均办案量约150件;同时组建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专业办案组,实现以30%的人力办理70%的简单案件,以70%的人力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中,我们坚持案件证明标准不降,严格按照法定证明标准督促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依托“捕诉一体”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对侦查工作的引导。
强化权利保障,实现程序公正。我们积极与市司法局沟通协调,制定《值班律师每周排班表》,简化预约程序,由检察官办案组与值班律师直接预约,确定每周三、周五为认罪认罚律师接待日,实现值班律师定点化、固定化;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指派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实现法律帮助全覆盖。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认罪案件,在权利义务告知、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我们向其重申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着重讯问其在侦查阶段是否自愿认罪,取证程序是否合法,保证具结书的自愿性、合法性、真实性。
优化审查模式,确保案件质效。我们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于普通、简易、速裁三类程序,加大对疑难复杂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的力度,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教育转化,与辩护律师进行量刑协商等方式,将认罪认罚的适用范围延伸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认罪案件。制定量刑建议时,我们会对刑罚的执行方式提出明确建议。2019年以来,我们对认罪认罚案件中231名被告人向法院建议适用缓刑,被采纳率为96.1%。(吉林省敦化市检察院检察长 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