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法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全国人大代表李宗胜:注重细节关注未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4:20:25  来源: 法治日报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李宗胜:注重细节关注未来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

□ 本报记者 韩宇

9月15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前一天,李宗胜还在为辽宁省瓦房店市人大的民法典宣讲课忙碌着,他宣讲的内容紧贴基层人大工作实际,围绕乡村振兴建设分析条文、解析案例,听课人员直呼过瘾。

“我的电脑里存有10多个版本的民法典宣讲课件,分别针对行政机关、社区、妇女、未成年人、企业家、人大代表等不同人群有侧重进行民法典解读,杜绝宣讲千篇一律。”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宗胜说。

李宗胜认为,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包罗万象、博大精深,要从深入细致宣传、调整好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准备好实施后相关工作等方面推进新中国首部法典的贯彻实施。

从普遍中读出特殊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在1260个条文中,除总则编外,实质性修改和增加的条文多达794个,可以说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李宗胜说。

李宗胜认为,学习和宣传民法典,一定不要认为许多法条都熟悉,就自以为专家“跟着感觉走”,因为有些看似简单的修改,实际上对未来社会生活将起到巨大的指导作用。如侵权责任编中对公平原则的分担只是将原来侵权责任法中的“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为“根据法律规定”,而这一小改动将使“和稀泥”现象得到根本解决,可以全方位彰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目的,解决人们关注的“扶不扶”“追不追”“劝不劝”“为不为”“管不管”等现象。

“不能以单行法的思维模式来学习这部法律,由于法典化,这部法律弥补了过去单行法的漏洞和缺欠,从而使这部法律更加科学化和系统化。”李宗胜举例称,不久前社会关注的徐某某被顶替上大学事件,如果仅从人格权编只能找到保护姓名权的规定,但这明显对徐某某缺乏保护力度,如果结合总则编对人格权权利保护的规定,则会上升到保护徐某某受教育权上来,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目前,李宗胜已为20多个机关单位作了宣讲。宣讲中,他发现不少人,甚至一些专业性宣讲者对民法典的概念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如果不对这部法典作深入研究,只是认为变化不大,那么在宣讲中就会容易出现纰漏和偏颇。

李宗胜建议说:“要从民法典条文中看出对未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影响的体系化规范来。虽然宣讲民法典就是在为推进依法治国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作贡献,但作为专业性宣讲者更需要从普遍中读出特殊,针对不同人群有侧重进行解读,让民法典走进机关、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社会组织,让来源于人民群众的民法典在中华大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统筹兼顾梳理完善

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李宗胜就对最高法、最高检提出了梳理调整与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建议。

李宗胜说,有些司法解释已经被民法典所囊括,而且一些吸纳进来后的司法解释并不是照搬照抄,而是有了变化。针对变化,需要考虑没有被囊括的相关司法解释是否需要有所调整,被囊括的是否需要废止。

在民法典中,有不少条款是新增加的,会涉及到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李宗胜建议称:“民法典具有导向性,要综合衡量,在司法实践当中,需要结合实际考虑是否制定溯及既往的司法解释。”

整体梳理相关司法解释,是一个非常繁杂的过程。李宗胜说,多个部门之间在学习和交流中融合,避免单打独斗,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梳理地方性法规与民法典不相适应之处,也是李宗胜的关注点之一。目前,他带领辽宁省律协立法咨询委员会已梳理了20部省级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要抓紧梳理完善,越快越好。”李宗胜说。

未来之路走深走实

“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未来的路一定要走好。”李宗胜认为,要正确理解、实施民法典,及时出台司法解释,在此过程当中要让社会各界充分表达,提出相关意见。这对做好相关司法解释工作能起到促进作用,使民法典在实施过程当中能发挥更大作用,保护民事权利,推动社会发展。

另外,还要做一些“副产品”。李宗胜说:“针对民法典梳理既有司法解释和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可能会发现新的民事权利,可单独立法或者完善其他法律。”

李宗胜举例称,比如无人驾驶,待发展成熟时,可对其进行单行法的规定,或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加入相关条款,适应无人驾驶相关问题。

李宗胜坚信,民法典在未来一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韩宇)

责任编辑:小云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