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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法院出重拳扫黑除恶 聚合力“打财断血”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09:50:00  来源: 云南法制报

原标题:官渡法院出重拳扫黑除恶 聚合力“打财断血”

财源犹如“血源”,是黑恶势力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坐大成势的重要原因,打掉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是遏制其滋生蔓延的有效手段。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下,黑恶组织被瓦解了,涉黑恶人员被判刑了,如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再出实招。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官渡区人民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严厉打击惩处黑恶犯罪的同时,坚持重拳出击,开展“打财断血、黑财清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探索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打财断血”工作机制,凝聚强大执行合力,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坚决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杜绝黑恶势力卷土重来。

“打财断血” “狠”字当先

2018年11月以来,22岁的刘某纠集杨某某、陈某某、柏某某等人盘踞在昆明市官渡区官渡古镇一带,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组织、强迫多名未成年女性卖淫,并多次殴打他人。

1个多月的时间,刘某等5人(其中3人为未成年人)采用同吃同住,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身份证、逼迫写下欠条、强行发生性关系、打骂等方式,强迫杨某甲、母某等7人(其中6人为未成年人),在官渡古镇某KTV陪酒并卖淫,卖淫所得嫖资一半上缴给刘某,刘某再分给团伙内的其他成员。遇到有不愿意卖淫的,刘某等人则采取先强奸、打骂,再写下欠条等方式,迫使其继续卖淫。

经过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刘某等人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该案审判阶段,该院执行局就与刑庭法官提前对接涉案财产处置工作,对存疑财产的处置方式进行会商研究,确保对涉案财产的有效清查,避免“空判”出现。

当案件移交执行,该院执行局干警研究发现,在该起案件中,刘某等7人大多来自昭通较为偏远的地区,无业,文化水平低,家庭贫困,从小缺乏父母管教。执行困难重重,目前他们多数人都在服刑,履行生效判决的可能性不大。

官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罗诚告诉记者,该院执行局在刑事审判时就可能执行涉财产刑部分,与刑事审判部门沟通协调提前介入,将被执行人涉案财产及可供执行财产进行查全、查证、查实,并及时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做到查控财产彻底到位。对已经终本的涉黑恶案件恢复执行,线上线下再次进行全面查控,确保财产见底、手段用足、效率提升。高度重视与公安、税务、自然资源、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联络协调,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深挖根治,全方位查找执行。

专项行动 “准”字挂帅

即便此类案件的执行难度非常大,但是该院并没有放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法院和官渡区委部署,官渡区人民法院认真制定《关于开展“打财断血、黑财清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综合保障组、执行行动组、安全保障组等5个工作组,针对专项执行的48件案件逐一排查,清理黑财,全力提升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

8月10日上午,随着官渡区人民法院院长晏晖一声令下,13辆警车驶出法院,奔赴执行战场,拉开法院“打财断血、黑财清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序幕。

当天上午,该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局局长罗诚的带领下兵分三路,奔赴宜良监狱、杨林监狱、官渡监狱、昆明监狱、昆明市看守所,对在押服刑的被执行人进行提审。

在昆明市看守所,执行干警龚钰会见了2名十七八岁的未成年人,她们的刑期将满。入狱前,她们在恶势力的组织下,通过“仙人跳”的方式卖淫,被判处一年多有期徒刑。在一年多时间里,家属没有探望过她们。当法官联系到她们的家属时,对方表示没有能力缴纳罚金。

经过会见,2人表示,出狱之后会第一时间到法院报到,写下承诺书,通过正当职业赚钱后缴纳罚金。

全省率先成立工作专班“快”字制胜

官渡区人民法院在对涉黑涉恶生效案件涉案财产判决情况调研的基础上,总结了法院处理涉案财物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在全省率先成立工作专班。

按照中央关于“六清”行动部署和最高法有关工作要求,该院把“打财断血”作为当前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执行力度,打通绿色通道,做到对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刑快立、快审、快执、快结,防止因执行周期过长影响执行效果,穷尽一切方法查找服刑人员的财产线索,不留死角,打好“查询、查封、冻结、扣押、罚款、拘留、搜查、拍卖、变卖”组合拳,加大对未执行到位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刑的执行力度。今年5月,该院执行局制定《官渡法院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打财断血”工作实施方案》,对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刑实行专人专案,领导负责制,因案施策,并主动与该院扫黑办、刑庭进行对接,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由执行部门、刑事审判部门共同参加的工作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所有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案件办理效果。做到一案一方案、一案一专班。方案因案施策,做好执行日志,摸清罪犯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履行能力、对在押服刑的被执行人进行提审,注重、加强对被执行人思想引导,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同时,该院执行局对受理的共计48件涉黑恶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案件建立完整台账,进行全面核查,登记造册,并分析研判提出执行方案,摸排了解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财产情况、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全面掌握在审判阶段罪犯的赃款、罚金交纳情况,摸清财产状况,逐步确定执行方案,制作执行情况统计表,对案件执行工作做到“监察全程覆盖,财产无死角彻查”。

挂图作战 “精”字为准

被执行人杨某因组织、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目前正在监狱服刑。9月7日,执行干警龚钰和杜安旻来到他的老家巧家县白鹤滩镇某村。

到达之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找到当地派出所了解杨某的家庭情况。他的家里有奶奶,爸爸妈妈,2个弟弟都还小。执行干警通过村委会了解到,杨某全家靠其父亲在外打工维持生计,母亲身有残疾,奶奶身体不好,2个弟弟还在读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见到杨某的母亲时,法官劝他们不要放弃杨某,争取早点减刑出狱回归社会。在听了干警的话后,杨某的母亲流下了眼泪,当天便凑了1万元罚金交到法院。

今年8月25日、9月1日、9月7日,官渡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分3批赴镇雄、巧家及楚雄、东川、禄劝等地开展被执行人户籍地财产查控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对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全面核查、登记造册,逐案甄别,坚持做到“打财断血”与“打伞破网”同步,查找财产与查找线索同步,赶赴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现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深挖线索,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干警们共奔赴16地,与10家当地派出所、18家村委会联系,现场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情况、财产收入,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寻访18名被执行人家属,现场向被执行人家属宣传扫黑除恶知识,督促被执行人家属代为缴纳罚金。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开导下,其中有12名被执行人家属自愿为被执行人缴纳罚金261000元、缴纳退赔款12080元。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该院共计执行到位330318元,执结涉黑恶财产刑案件24件。

2001年出生的陈某某,2018年因涉黑恶犯罪被判刑十年,罚金8万元。

当执行干警到达陈某某家时,村委会工作人员告诉干警,陈某某的父亲在他五六岁的时候被法院判刑,刚刚出狱。在陈某某进监狱没多久,陈某某的母亲就离家出走了。陈某某从小随爷爷生活,但爷爷身体不好,基本管不了他,小小年纪陈某某就辍了学,成为社会闲散人员。

见到法官时,陈某某的父亲表示自己愿意外出打工替儿子还钱。

龚钰告诉记者,在该类案件中,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在6个月内执行到位上缴国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继续追缴,确保每一宗案件财产刑判项落到实处。

“对每一起未能履行的涉黑恶案件必须做到被执行人关押地必到,承办人与被执行人必见,社区村组户籍地必通,被执行人家属必找,财产无死角必清。这是法院对我们的要求。”该院执行干警文永说。

牟取不义之财、攫取非法利益,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只有坚持在强力‘打伞破网’的同时坚决‘打财断血’,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才能真正打深打透打彻底,让黑恶势力永远无法卷土重来。”罗诚说。

“温度”执行 “细”字压阵

既是服刑人员,也是被执行人的沈某家住昭通市巧家县红山乡某村。9月10日8点,执行干警龚钰、杜安旻、文永等人前往沈某的家。

路上下起大雨,能见度只有2米,大雨导致山体滑坡,一棵大树倒下来堵住了车辆前进的道路。执行干警迅速下车搬开大树,并指挥被堵的车辆有序通行。

下了高速公路,还有很长一段路才能到达沈某家,路面被大卡车压出的坑积水很深。执行干警搬来石头垫在坑里,车子碾压着石头才得以通过。

到达村里,已经是下午。文永等人通过当地派出所得知,沈某家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老房子在山上,极易发生自然灾害,乡政府给他家建造了新房,今年1月,全家搬迁到了鲁甸县某村。

当天,执行干警又辗转来到某村。通过村委会了解到,沈某父母离婚,父亲另娶之后生了2个女儿,从小沈某就和爷爷生活在一起。17岁时,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我不管了,我有2个女儿要养,他也不听我的话,没能力养他。”当文永找到沈某的父亲时,沈某的父亲直截了当地表示自己在外打工,不愿意再管沈某,更不愿意帮沈某缴纳罚金。

看到沈某父亲的态度,文永心里非常难过,一直劝他不要放弃孩子,并让他到监狱看看孩子。经过几个小时的工作,沈某的父亲终于同意有空就去看孩子,并答应凑钱偿还罚金。

2001年出生的黄某家住富源县富村镇一村委会,因为抢劫,她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目前在省第三女子监狱服刑。

8月底,执行干警来到省第三女子监狱,但因为疫情原因没能与黄某见面。干警制作了笔录交给监狱警察,请监狱警察协助询问黄某。

“父母为我操心太多,我很自责,等我出狱后,1.8万元的罚金我一定会还他们。”笔录里的这句话触动了文永,从这里可以看出,虽然黄某的父母没来看过她,但黄某并没有自暴自弃,她知道感恩,也渴望父母能见自己一面。于是,文永按照笔录里留下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黄某的父母。

考虑到被执行人正在服刑,若做好其家属思想工作,主动履行可以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文永经过询问得知,黄某家里还有2个妹妹,靠父亲一人打工维持生计。经过反复劝说黄某父母,并告知其相关后果,他们同意凑齐罚金,并表示等疫情过了会到监狱看望黄某。

“很多被执行人家属态度坚决,打算放弃孩子,我们到被执行人家中开展工作,不仅仅是为了执行案款,还为了挽救亲情,帮助被执行人改过自新,有利于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稳定。”文永说。

晏晖表示,下一步,官渡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打好执行“组合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在做好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工作时,深挖涉黑恶势力犯罪利益链条。通过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打财断血”长效运行机制,彻底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确保涉黑恶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取得实效。(记者 吴怡)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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