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法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普洱:民法典宣讲走基层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10:10:03  来源: 云南法制报

原标题:普洱:民法典宣讲走基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民法典宣讲工作的要求,普洱市律师行业积极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掀起民法典宣传学习高潮。

组建宣讲活动领导小组

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学习好、宣传好,并践行和推动民法典的实施,是广大法律工作者应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

普洱市成立了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普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总支部书记陈杰担任组长;普洱市律师协会会长、市律师行业党总支副书记周垠担任副组长;甄选出全市45名经验丰富、擅长民事法律领域的优秀律师,组建7个普洱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小组,为此次民法典解读宣讲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律师宣讲团详解民法典

为让民法典宣讲活动能形成有主题、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效果,普洱市律师协会组织了普洱市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宣讲律师开展民法典内容交流研讨,重点围绕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基本构成、新旧条文对比等方面进行研究,拟定宣讲专题,夯实宣讲律师对民法典内容的理论基础,为下一步宣讲做好准备。

6月8日,普洱市镇沅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民法典专题讲座。云南恩水律师事务所主任卢章清围绕民法典的历史意义、编撰过程、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展开学习,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参与学习的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加深了对民法典的认识和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主动学、认真学,不断增强学好用好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普洱市组建了以63名党员律师为主体的民营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团,发挥党员律师在依法治企、纠纷预防、法律救济中的作用,为普洱市重点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9日,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泳洪向普洱民建企业家代表宣讲了民法典,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的历史渊源、学术背景、编撰历程。

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普洱市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实践优势、信息优势、传播优势,深入企业、乡村、机关、校园、社区等地开展民法典解读宣传专题讲座。通过现场法律解读、以案释法、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生动的事例,将民法典宣传到普洱市各阶层、各领域。

宣讲团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把学习民法典、贯彻民法典与宣传民法典结合起来,形成有主题、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效果。律师们还做客广播电台“法治普洱,以案释法”专栏,从不同角度对民法典进行释读。

截至目前,普洱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共到新闻媒体宣讲6场次,到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宣讲20场次,进社区宣讲12次,为社区及社会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下一步,普洱市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抓好宣讲活动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打造更高质高效的专业团队,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为法治普洱、平安普洱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本报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冯煌晶 王雪(谢玉鑫)

责任编辑:小云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